时间:2018-05-18 编辑整理:尹 胜 来源:早发表网
【摘要】《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作为新中国第一个乡村振兴的战略性规划文件,蕴含着毛泽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远景目标,是在合作化高潮基础上制定的农业生产、农村发展的全面布局,也是将农业生产、农村发展纳入国家整体建设和计划体系之中的重要步骤。这种以“组织起来”为核心、农业生产发展为基础的战略布局包括三方面:1.传统农业的社会主义和现代化改造;2.属地合作式的农村全面治理;3.农民生活方式的改进。毛泽东乡村振兴战略的特质在于以合作社为载体实现农村的属地全面治理,《纲要》的内容体现了毛泽东全面振兴中国乡村的目标、途径和总体布局。
【关键词】农业四十条;毛泽东;乡村振兴;社会主义新农村
新中国成立后,振兴旧中国全面衰败的农村成为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国家经济建设中的最重要问题之一,《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是毛泽东探索振兴中国农村的重要方案,是新中国第一个乡村振兴的战略性规划文件。在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和封建制度的压榨下,旧中国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已全面衰败。面对这一问题,民国时期的众多有识之士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试验,或提出“复兴农村”、“救济农村”、“建设农村”、“乡村建设”等口号,或提出“农村改进”、“农村改造”、“农村革命”等主张,更有提出“民族再造”和“民族自救”的呼声。中国共产党则在根据地进行以土地所有制为中心的农村革命,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组织起来”的实践探索,与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共同形成一个试图实现中国乡村振兴的时代潮流。建国后,毛泽东大力推动农业合作化,试图以合作社为载体将农民组织起来进行“精耕细作、多种经营”,开展农村的基础设施、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商业网、金融网等方面建设,移风易俗,改造乡村社会,在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中国乡村的全面振兴。《纲要》所要达到乡村振兴的目标,就是“农民发展了生产,增加了收入,得到饱食暖衣之后,他们就要求修房子,盖新屋,改善居住条件;要求读书识字,提高文化;也要求治疾病,讲卫生,人财两旺”。这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一致的。
一、新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形成
《纲要》在新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中产生,其制定的目标在于将合作化的高潮推向农业生产的高潮,进而发展到农村建设的高潮,以实现新中国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纲要》产生的过程正是新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形成过程。1951年春,中共党内发生关于山西省委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争论后,毛泽东直接参与和领导了新中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并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和《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两篇文献中逐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农业合作化思想。中共中央依据他的精神先后形成了1951年《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1953年《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5年《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这一系列文件引领了中国农村的发展方向,在合作化运动逐步开展过程中,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前景逐步清晰起来。在毛泽东看来,农村的社会主义合作化方向在原则上是确定了的,然而这些文件并没有给出一幅能够让农民和基层干部都清晰明了的乡村发展和振兴图景,因此在理论、方针和政策基本完备的情况下,如何将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图景和战略布局明晰地展现出来,进一步明确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乡村振兴成为全体农民和共产党员共同的奋斗目标,成为毛泽东着重考虑的问题。为此,毛泽东进行了一次规模相当的社会调查,即编撰《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以下简称《高潮》)一书,将全国各地办合作社的好经验归纳起来,亲自撰写按语,一方面驳斥反对合作化的声音、统一党内思想,另一方面以经验案例的形式推动合作化运动的良好开展,这种百科书的指导方式更能为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所掌握。他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提出了“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而各地办社经验和省委报告印证了制定农业增产规划是办好合作社以及领导合作化运动的关键。因此,在《高潮》关于农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他考虑制定全国农业的发展规划,即后来的《纲要》。《纲要》全面勾勒出一幅乡村振兴的战略图景,内容包括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进步以及农村社会治理等方方面面。
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毛泽东的夙愿。早在1950年第一次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大会上,他就鼓励李顺达“将来把山区建设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并在1956年1月全国省市自治区书记会上郑重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民解放的新生活”。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纲要》产生之后。1956年1月《纲要(草案)》公布后,就被认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南,而后青年团中央提出的《中国青年为实现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奋斗纲领(草案)》和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提出的《全国妇女为实现“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奋斗纲要(草案)》,都将《纲要》作为把我国农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纲领。由于《纲要》是在批评右倾保守的氛围中制定出来的,很多地方在执行中兴办了太多与农业生产不直接相关的各种事业,因此反冒进对《纲要》的宣传采取一定的抑制措施。而整风反右之后,毛泽东在八届三中全会批评了“反冒进”,认为扫掉了多快好省、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促进委员会,右派之所以这样猖狂与此相关,因此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纲要修正草案》,并且人民日报先后发表题为《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伟大纲领》和《发动全民,讨论四十条纲要,掀起农业生产的新高潮》的社论。1957年12月31日《浙江日报》社论《是促进派,还是促退派》,指出“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纲领”。1960年4月全国人大二届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同时通过的《关于为提前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的决议》中正式提出:《纲要》是“高速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纲领”。除去当时“跃进”情势和急于求成的政治氛围,《纲要》的内容并不局限于农业生产,而是涉及农村发展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整体战略布局。
二、乡村振兴的核心与基础
(一)“组织起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
作为一个长期扎根并成长于农村的政党,历经苏维埃和延安时期,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在治理农村方面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在旧中国农村,由于个体农民之间在耕地、劳力、畜力与生产工具方面存在不相匹配的情况,为维持生产,历来存在着换工互助的习惯。这种民间换工互助是旧中国个体经济贫困、无力开展独立生产的产物,与近代以来西方的合作社和合作主义不同,其目的也仅在于勉强维持农业生产,并以能够开展独立生产的自耕农为理想。在革命战争年代,根据地因战争破坏与壮劳力扩红支前,个体农户在分得土地后仍然面临劳动力、耕畜、农具等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各根据地利用民间传统的包括变工、札工、唐将班子等劳动互助形式,将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具有战略意义的是,毛泽东从这种形式中看到土地革命之后中国农业走向列宁所说的以集体劳动经营为方式的可能性,因此他认为互助合作除具有恢复发展农业生产的功能外,还有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变革的意义,即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革命。这一种农业发展经验具体体现为以“组织起来”为核心的发展思路,通过劳动互助形成组织优势,将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并通过合理分工分业、多种经营发展生产,以集体经济的公共积累从事各项公共事业和社会建设。
毛泽东在《组织起来》中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他敏锐地看到,合作化、集体化不仅可以摧毁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重塑中国农村基层社会结构,而且可以通过集体的力量弥补旧社会在社会救济、公共建设方面的功能性缺失。因此,“组织起来”并不是增加粮食生产、保证根据地经济供给的权宜之计,而是毛泽东在长期农村建设和革命中对中国国情有深刻理解的基础上,探索出的实现中国乡村振兴的根本战略。在战争环境下,“组织起来”对根据地革命和建设起到一定作用,待到新中国建立、国家进入常态化建设阶段后,其改造传统农业和旧农村的革命性意义突显出来,一个全新的农业经营模式和农村社会在互助合作运动中逐步明晰,这就是毛泽东心目中的“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实现这幅图景,即传统农业的现代转型和中国乡村的全面振兴,其根本立足点和核心就在于“组织起来”这一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根本变革。
(二)农业生产的发展: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
《纲要》的制定直接导源于农业合作化运动,序言首先分析了选择农业发展的社会主义道路(即合作化)的必要性:社会主义工业需要农业供应粮食和原料,农业可以为工业提供世界上最巨大的国内市场;资本主义道路也可以发展农业,然而农民的命运掌握在地主、富农和投机商人手里;只有合作化才能使农民共同富裕。《纲要》第一部分是关于农业合作化方面的规划,由于制定《纲要草案》时全国农业合作化尚未完成,因此草案要求1956年基本完成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化,1958年基本完成高级形式的农业合作化,并规定地主富农要求入社的问题,虽然不允许他们担任社内任何重要职务,但应采取同工同酬的原则,给他们以应有的劳动所得,而地富子女应当作为社员农民允许入社。到修正草案通过时,全国农业合作化已经在1957年基本完成,因此这部分内容改为巩固农业合作化制度,其中论及巩固合作社的条件有:确保贫下中农的阶级优势、民主办社、勤俭办社、完成增产计划、合理分配以及加强包括社会主义教育、整风整社在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可以说,毛泽东制定《纲要》的目的之一在于:通过发展农业生产、建设农村、改善农民生活以巩固合作社。
建设新农村、实现乡村振兴必须要以巩固合作社、实现农业增产为条件,1955年七届六中全会后农业合作化进度明显加快,毛泽东也提出“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各地党委根据这一方针纷纷讨论了对合作社进度规划和农业增产方案,毛泽东以中央的名义大量转发部分省委这方面的报告,包括湖北、辽宁、广东、热河、青海、安徽、黑龙江、河南、浙江、甘肃、河北等省,并要求其他地区也制定计划报告中央。毛泽东提出“农村全部的经济规划包括副业,手工业,多种经营,综合经营,短距离的开荒和移民,供销合作,信用合作,银行,技术推广站等等,还有绿化荒山和村庄”,“还有文化教育规划,包括识字扫盲,办小学,办适合农村需要的中学,中学里面增加一点农业课程,出版适合农民需要的通俗读物和书籍,发展农村广播网、电影放映队,组织文化娱乐等等。还有整党建党、整团建团、妇女工作,还有镇压反革命”。《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有20篇关于规划的具体经验,其中6篇县乡以合作化为中心的全面规划,9篇合作社长期的生产规划,4篇年度生产计划和1篇财务收支计划,这些正是毛泽东所要求的“全面规划”的实践案例,而《纲要》则是对这些局部规划的综合和提升所形成的农业发展战略。
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是以农业增产为前提的,“四五八”的粮食增产指标是《纲要》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内容,以致在很长一段时期,“上纲要”“跨黄河”“过长江”成为全国许多农村共同奋斗的目标。有学者认为这个指标与“大跃进”的发动存在直接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这是符合历史事实的。然而过分批评这个指标冒进也是不恰当的。首先,《纲要》中也提到,沙荒地区、土地瘠薄地区、常年旱涝地区、高寒山区、无霜期很短地区、地广人稀地区、大面积垦荒地区,可以按照情况,另外规定增产指标。这表明《纲要》强调因地制宜,并没有一刀切。其次,当时很多乡、区和县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这个指标,认为条件大致相同的其他地区能够达到这个指标是可以接受的。最后,指标只是作为引领性的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