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时间:2017-11-14 编辑整理:早发表网 来源:早发表网

继“三十年不变”的土地承包政策之后,党的十七大再次提出“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建立土地承包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是党中央对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承诺,是党取信于民的具体体现[1]。随着新一轮土地承包政策的贯彻实施,需要对一些不符合土地承包政策、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矛盾问题进行认真梳理。
  1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
  (1)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强。农村基层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立法意义、立法目的和基本规范的学习不深入或不理解,对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导致少数农村基层干部总认为自己拥有对集体土地的处置权,不依法办事,随意调整、收回承包土地,干涉土地流转,随意截、扣流转收益,干涉农民土地自主经营权等。
  (2)为增加村级收入而收回农户承包地。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各项不合理负担的清理及村级财务管理的逐步规范,村级收入较改革之前大大减少。在别无出路的情况下,部分农村干部在土地上动脑筋,随意收回农户承包地,再高价发包,甚至将农民的承包土地变成抵债田或为公益事业建设筹集资金。
  (3)民营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增加,是导致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的现实原因。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导致对土地需求的增加。由于受利益驱使,少数农村干部在发展民营经济时,不惜牺牲土地承包者的利益,往往给予招商引资项目以优惠的政策,价格低廉甚至零地价,而农村集体又没有资金给予补偿。对于这种形式的土地占用,手续不合法、不规范,且补偿标准过低,直接影响了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4)机动地及“四荒地”承包不公开。在一些农村,特别是在机动地及“四荒地”的发包上,经常出现个别村干部利用承包经营权变更之机,不采取正当的公开竞价的承包原则,而是徇私情,仗权自己承包土地,或偏亲向友;有的借管理之名无偿占有土地,或者将其无偿发包;有的还将同一块土地在不同的生产时期发包给不同的人,“一女二嫁”,从而引起纠纷;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干部不如实向上级申报本部门、本人及为亲友承包村集体资源的情况,非法承包,暗地经营,此种情况极易引起农户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
  2加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对策
  (1)加强法律政策宣传,切实维护土地承包合同的严肃性。当务之急就是要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地承包期长久不变的规定宣传到每一位干部群众,做到家喻户晓,用政策统一其思想,用法律去规范其行为[2]。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要防止因使用格式合同而走过场,要求承、发包双方均表达出真实意思表示,且意思表示要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一定要补签。

(2)建立合理的监督机制,保障土地的合理合法使用。农村土地经营一定要注意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切忌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擅自转让转包土地,随意改变耕地用途。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转让、转包、互换、入股,等流转过程中,承包主体大部分是以获取高额的经济利益为经营目的,他们往往对土地的使用性质缺乏科学认识,而是按照自己的经营规划来开发土地,结果造成土地的根本性破坏,在今后难以复垦复期[3]。鉴于此,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要负起职责,依法加以正确指导,避免因利益驱使而产生以后的纠纷。
  (3)正确引导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长期稳定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4]。发展民营经济或规模经营需用土地,要采取土地流转的方式进行,不准强行流转,不准强行收回统一发包,更不能借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强迫农民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尊重农户的独立主体地位。
  (4)充分发扬民主,建立村务公开制。制定的各项决策规定和资源底数、承包办法、农户承包人口和面积都要公开化,做到村务公开,办事公平公正。对错误的决策行为要及时纠正,承包经营主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有关责任部门给予一定的赔偿或补偿。要充分有效地发挥农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有效杜绝发包中的不正当行为,及时挽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主体的经济损失,从而使村务公开步入经常化、法制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陈亚文.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中国农村发展的必经之路[J].中国经贸导刊,2010(1):40.
  [2]路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关问题的探究[J].理论观察,2009(6):90-92.
  [3]刘光才.盘活农地富裕农民——江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J].江苏农村经济,2010(1):20-21.
  [4]史卫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特点、类型及其解决[J].理论探索,2010(1):1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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