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非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哲学审视

时间:2018-11-08 编辑整理:王强 来源:早发表网

摘要:近代以来,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由于受到西方科学思维的影响,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打上了科学思维的烙印,用因果决定论阐释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者则站在西方近代哲学传统的立场上,指出因果关系不能成为物质决定论的基础,也反对将因果范畴运用到社会科学上来,直指马克思主义的合法性。

关键词:非马克思主义者;科学;唯物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

非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是伴随着马克思主义者的研究展开的。五四以来,马克思主义者从不同的路径研究马克思主义,李大钊从宇宙观的角度接受了马克思的思想,寻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出路,而逐渐与辩证唯物主义融合在一起;陈独秀则从以民主和科学为主要内容的公理层面思考中国的出路,而逐渐与历史唯物主义融合在一起。这两种不同的思想路径集中反映在科学与玄学的论战中,也充分说明辩证唯物论与唯物史观构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它们之间具有密切联系。对此,非马克思主义者提出了相应的批评,认为唯物论可以从宇宙观的角度去理解,但不能与辩证法相综合;科学思维中的因果律不能成为物质决定论的基础,也反对将因果关系运用到社会科学上来。

一、以科学为基础的新唯物论

20世纪20年代,科玄论战的思潮无疑影响到了对马克思主义的认知与研究。关于科学是否可以作为新唯物论的基础,在马克思主义者与非马克思主义者之间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马克思主义在俄国传播与发展过程中具有鲜明的科学化倾向与特征。正如马克思所说:“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自从普列汉诺夫以来,俄国马克思主义就形成了重视科学的传统。1938年,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中,把马克思的辩证法称之为“现代的、科学的形态”的辩证法,又把马克思的唯物论称之为“科学的哲学唯物主义”。这篇文章作为《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一书的内容在世界上产生了很大影响,对中国思想界理解马克思主义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上海学生救亡协会成员王静对《联共党简明教程》提出了质疑:“历史唯物论是将辩证唯物论的论点扩展于社会生活的研究上,是将辩证唯物论的论点应用于社会生活现象,应用于研究社会,研究社会的历史。”在这里,是不是自然辩证法与历史唯物论完全同一而只不过是运用的领域不同呢?王静认为,不是的。真正的辩证唯物论者认为社会和自然虽然同是客观独立存在的发展规律,然而两者却并非同一的东西。

在马克思主义科学化的这种思潮中,无论马克思主义者还是非马克思主义者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德波林《辩证唯物主义入门》一书的影响。这本书强调“只有实证的科学能为我们的生活及文化创造精神的基础”,成为那个时代很多学者的立论基础。例如,陈独秀以因果律作为唯物史观的基础,把中国思想史分为三个阶段:宗教迷信阶段、玄学阶段、科学阶段。反马克思主义者叶青受到实证论的影响,将唯物辩证法纳入了科学范畴:“所谓辩证法的物质论,都是哲学其名,科学其实。”当然,非马克思主义者对于把科学作为新唯物论基础的认识也是不尽相同。但可以肯定的是,非马克思主义者反对将马克思主义科学化的意见却占了大多数。

唯物史观与唯物论之间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者与非马克思主义者所争论的一个焦点。被称为“玄学鬼”的张君劢批评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基本是意识形态化和信仰化的东西:“唯物主义,表面上所争的是物质是最后实在问题,实则所争的并不是物质是否最后实在问题,他们的意思是要拿这种主义,排斥传统的宗教,排斥传统的政治,排斥传统的学说,换句话说,要在唯物主义中求新的生活标准。”张君劢的分析在当时的思想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瞿秋白也肯定了以科学作为社会革命武器的意义:“必须以正确的社会科学的方法,自然科学的方法,为劳动平民的利益,而应用于实际运动。”在张君劢看来,科学意味着机械论和决定论世界观的盛行,这将遭到中国传统道德理想主义的反对。1925年,张君劢发表《马克思学说之研究及批评》一文,根据马克思《哲学的贫困》一书,从立足点、研究方法、历史事实出发,对唯物史观提出质疑,“试将彼所谓因封建而产生风磨之说证之,则必曰有风磨而后始有封建,其实稍看历史,即知封建实非由风磨而成也”。据此得出结论,唯物史观的基础不是科学方法。在这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共同构成了生产方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是两个实体,不是互为因果,而是生产方式的一体两面。

与张君劢不同的是,曾挑起社会主义论战的张东荪考察了大部分马克思思想的解释者,如考茨基、马沙利、塞利格曼、郭泰、薄丁等,提出唯物史观是“经济史观”,和哲学上的唯物论无密切关系。张东荪从认识论出发,引用了柏格森的“打洞”(canalization)理论,来分析能认识与所认识只是一个作用的两方面。在张东荪看来,本体是正在创造中的,而不是已成的,即使知道了宇宙的起源,也不能完全知道宇宙的本体。因为本体的概念不但包括全空间,还须得包括全时间而一无所余,宇宙的起源与本体不是同一的。以这种本体观为依据,张东荪认为知道了宇宙的根源状态,便可推知宇宙的未来,是观念的错误。在这里争论的历史语境就是科学与玄学之争,科学在初期确与唯物论的玄学有相通的地方,后来进步的科学抛弃唯物论而与实证论的哲学发生关系。“唯物论的宇宙观完全以常识的方法为基础;不但承认物质是我们看见的一块一块东西,并且承认空间是固定的,时间是唯一的。”显然,张东荪对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的理解,仍然停留在旧唯物主义的层次上。

新理学的代表人物金岳霖的观点更加彻底,认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科学这一层面没有很大的分别。唯心派把万物收在心上,唯物派则把万物堆在物上。唯物哲学不能产生科学,其根据是唯物派把万事万物堆在物上,而科学所应用的工具,有许多是不能堆在物上。在金岳霖看来,所谓的唯物派,在本质上是旧派、玄学。唯物派与唯心派的目标,不是追求知识的增加,而在于一以贯之的思想。为了让宇宙间的事物在理智上贯通起来,就不免造出一些“太极”“上帝”“宇宙魂”等类的概念。科学家则不同,一方面讲感受,另一方面研究物理,不一定要把研究物理的结果和感受的事实,在理论上融洽起来,建构一种有组织有条理的思想体系。科学家所追求的是用精密的方法,来增加人类的知识。

随着思想论战的深入,昆虫学家张宗炳在《东方杂志》上发表了《科学之限制》一文。近代科学的产生,使得不同的科学都有自身一套范畴体系,以此区分于别的科学,这就是张宗炳所指的“科学之限制”。汤钟灵在《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上发表《现代科学中的观念论及其批评》一文,著名佛教学者太虚批评汤钟灵为旧科学所囿,被旧唯物论故步自封。将新物理学的宇宙观,曲解为布尔乔亚意识中的观念论,那简直是愚忠墨守于旧科学的唯物论,要拦阻新的科学进步的探究了。著名高僧法舫也曾在《编辑后记》中讨论了这种现象:“现在思想界,固然是唯物思想占势力;但它也已到了没落的征途上了,‘物极必反’是演化论的原则……但是现在的提倡的也不是单纯的唯心论或者说观念论,是心物二元一体论,我们知道心与物是整个的,个人生命或宇宙生命的两方面,而不是绝对平行的两个独立者。”根据法舫的观点,心与物是生命的两个方面,而不是两个实体。在这一意义上而言,法舫的观点超越了旧唯物主义及西方近代哲学。在J.B.Haldane看来,把唯物辩证法应用到自然科学方面必须十分审慎。如果把辩证法当作教条,这比不用还坏,苏联在最初十年间的科学研究中滥用唯物辩证法的教训是深刻的。他指出了唯物辩证法的运用范围:“特别是研究到科学的历史发展,以及科学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如物理学和化学,化学和生物学,以及其他等。又对于某些科学部门其本身在处理有变化的,例如进化论,唯物辩证法更是特别有用。”

在非马克思主义者中,哲学家罗鸿诏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较为系统。他细致考察了辩证法唯物论的发展脉络,一方面肯定了辩证唯物论能兼以前种种唯物论之长,另一方面又与以前唯物论有共通的地方,受了唯物论名称的制约,自然有其自身的弊端。罗鸿诏首先批判了物质与意识之间的关系,“物质独存于意识之外,或存在独立于思维之外,为各种唯物论之共同主张,也是常识上最顽强执着之一义”。罗鸿诏分析,唯物论以因果律为出发点,我们意识之中已有此果,而其原因又不在意识之内,则意识之外必有独立自存的物质为其因。因此,意识内容必有其原因,而此原因又不在意识之内者,若命此原因为“物质”,物质是存于意识之外的。只在此严格限制的意义之下,我们可以赞叹唯物论的主张。谈到物质,一定会追溯到康德的“物自体”,恩格斯对“物自体”的评价是因为科学未进步,而尚未阐明的物的性质,科学已将物自体一一指示给我们了。列宁进一步分析,物自体与现象之间没有原理的区别,只是一为既知,一为未知而已。在这种语境中,物质不能离意识而独存。19世纪以前,自然科学属于机械论的范畴,物质都以其性质作为自己的规定。然而,19世纪末期,不可分的原子已成为可分解的,其中有运动的了,于是机械的唯物论不复能维持,而物质消灭之说盛行于物理学界。对此,列宁要坚持唯物论,不能不把这些科学观念论者驳倒,在《唯物论与经验批判论》中特写一章《自然科学上最近的革命与哲学的观念》。罗鸿诏认为,列宁对唯物论的论证是不彻底的。在这里,罗鸿诏引证了科学家的观点:“物质将不断之液体驱之于原子,从原子驱之于电子,邃至失其所在。”科学家站在认识论的立场,只知意识内容有如此这般的性质,其原因究竟如何,则不能知。列宁的客观实在说,到底坠入康德的牢笼,不能插翅而飞。对此,唯物论的辩护是:观念论的主张以意识内容为根据,其实意识也是一种物质,是有最高组织的物质;或借进化论为支柱,谓物质有了一定的组织,则意识必然发生。罗鸿诏认为,这属于纯粹本体论的问题,认识论是无法解释的,并提出自己的质疑:列宁的模写说是认识论的视角,这意味着意识与存在是分离的,而许多事物独立于意识之外,乃为实际生活所确实证明。也就是说,人类官能的认知与宇宙真相甚不相符,而意识的内容(现象)与物自体相符,则肯定与否定双方都没有立论的根据。物自体与现象之间实有原理的区别。所谓现象,即是意识内容,其原因虽为意识外之物,而与感官能力相待而成不能离开人的立场。而物自体指不与人的感官相待而成的。“我们虽能执因果律以为推,谓意识内容必有其原因,而此原因确在意识之外,但是这个原因本身若何的性质,到底是无从认识的。”在罗鸿诏看来,恩格斯与列宁等不明此义,乃以现象为既知,而以物自体为未知,确实是犯了认识论的错误。一方面,唯物论者坚持模写说(反映论),另一方面,又承认思维有抽象、游离、组织的功夫,何以自圆其说呢?

当然,诸如“反射”“映像”“反映”之类的说法是不够精确,容易对唯物论产生歧义。从反映论的立场来看,法则范畴、绝对概念、形而上学的思想也是反映,或以错误为不是实在物的反映,或则以之反映术拙劣之所致。按照前者,则竟有不是实在物之反映的思想,岂不是自功其说吗?由此观之,哲学的观念论似乎不是实在物的反映了,则反映论不能成立;依照后者,反映术之工拙何从判定?按照恩格斯的观点,原理是由自然及历史抽象而成,只要与自然及历史相符合,原理才是正确的。如果是这样,则谬误———原理与自然历史不符———之由来,岂不是因思维在抽象的时候,去其所不当去,而取其所不当取吗?自然和历史本身并没有错误之可能,故谬误必归属于思维方面。因此,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也不能不承认思维作用可以构成世界,而不是机械的反映或模写了。

二、因果关系不能成为决定论的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反对将新唯物论理解为单纯的因果决定论。对于经济决定论的庸俗唯物主义,在恩格斯写给保尔·法拉格的信中记载:“马克思曾经说过:‘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坚决反对将他的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般性的“历史哲学理论”,因为任何“一般性的历史理论”都是以对历史经验的超越为主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了关于生产、分配、消费和交换之间的关系,“不同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每个有机整体都是这样”。在马克思的分析中,部分的结合是机械的,所有的结合对他所关注的要素来说都是有机的、固有的,相互作用的东西只有放在一个有机整体的内部才是可能的。

在非马克思主义者中,也有少数学者将因果关系作为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要义。教育学家张栗原在《自然科学与辩证法》一文中,根据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关于辩证法与自然科学关系的阐述,论证了辩证法在自然科学领域的地位及其价值:“辩证法之所以被一般辩论者认为是真正科学的认识方法,正因为它是反映着自然及历史上之现实的发展过程。如果没有客观的辩证法,便不会有主观的辩证法。”在张栗原看来,科学在于说明事象的因果法则,并把这种因果关系的法则应用到唯物史观,且这种因果关系具有必然性。为了说明这种因果法则,他多次引证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明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时说:“以自然过程之必然性云云。”恩格斯对于这句话的注释是:“马克思本着历史的观点,说明了这种行程的某一部分,在事实上已经发生,某一部分,今后不可不发生以后,他更把这种行程叫作依着一定的辩证法的法则所经过的行程。”同样,在自然科学领域也存在着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这种必然联系,理论与实践是事物的一体两面。

用因果论来理解马克思的唯物论,遭到多数马克思主义者的反对。冯友兰的学生施友忠则反对将因果关系运用到社会科学上来,其根据是:因果论是属于科学认识的范畴,不得应用于认识范畴以外;如果应用于认识范畴以外,必至矛盾支离。因果论有两个方面,一是所涉的因素能一现再现,二是其中种种关系可以自由限制,增减其关系,观察其本质。但是历史社会现象,关系复杂,变化无常,其中的因果关系是建立在对所涉关系的分析与验证,显然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据此,施友忠分析了心与物之间的关系:“人类固不能超越环境,物质环境为决定人生之一———非唯一———重要条件,此亦吾人所承认,然于物质环境影响吾人之际,吾人内部必有受此影响之能力,而后物质影响方法始有效;且人类必须完全被动的受物质环境之影响,必能积极地改造物质环境,以称吾人之心意,此为人类文化之基本,人类苟无此积极之意识,则现代之文化,实一玄之又玄之神迹也。”据此,物质条件为意识产生的前提,人类意识是物质发展的产物。施友忠反问道,根据质量互变原理,物质进化为人类意识,属于质变,非但不受物质支配,且反足以支配物质?因此,所谓的辩证法是思考推理的作用,绝对不可应用于物质,物质也无所谓正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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