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学术论文发表的学校限制性

时间:2017-09-14 编辑整理:早发表网 来源:早发表网

摘要:  高校教师学术论文发表的学校限制性主要表现在: 高校权威刊物的认定左右着教师论文发表,高校职称评定相关规定影响着高校教师论文发表,高校奖励制度相关规定制约着高校教师论文发表等方面。高校教师学术论文发表的学校限制性给高校教师在论文发表以及学术研究方面带来很多危害。表现在: 高校教师论文发表学校的限制性不利于高校教师遵循学术研究规律、不利于学术自由发展,并且容易滋生学术腐败。消除高校教师论文发表的学校限制性,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 加强对全国性学术期刊质量评价的认同、加强对高校权力的监督与制约、职称评定实

高校教师学术论文发表的学校限制性是指高校教师在论文发表选择期刊的时候,不重视论文发表后在学术领域的影响,而是主要按照学校对论文发表刊物类型、级别的要求,选择相应期刊发表论文。本文在阐明高校教师学术论文发表的学校限制性表现和危害的基础上,剖析了高校教师学术论文发表的学校限制性的原因,并针对原因提出相应改善策略。

一、高校教师论文发表的学校限制性表现

高校教师论文发表的学校限制性主要表现在: 高校权威刊物的认定左右着教师论文发表,高校职称评定相关规定影响着高校教师论文发表,高校奖励制度相关规定制约着高校教师论文发表等方面。

( 一) 高校权威刊物的认定左右着高校教师论文发表

当前,很多高校都出台相关文件,对学术刊物进行校内认定,主要有综合权威期刊、学科权威期刊、学科重要期刊、学科核心期刊等[1]。权威期刊的认定涉及岗位聘任、教师考核、职称评定等与教师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一般而言,高校在以上这些方面进行考核时,对在高校认定的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的高校教师会给予倾斜。因此,权威刊物的认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高校教师论文发表时的刊物选择,导致高校教师“挤破脑袋”往高校规定的权威刊物发表论文,而不考虑其他期刊以及论文发表后在本研究领域的影响力。

( 二) 高校职称评定相关规定影响着高校教师

论文发表高校职称评定部门在进行职称评定过程中会明确规定,参与职称评定的高校教师需要在哪级哪类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并同时规定论文的数量以及论文作者的顺序。这些规定极大地左右着高校教师学术论文的发表。只有发表在规定刊物上的论文评职称时才算数,而在规定之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评职称一概不算数,这就导致高校教师在发表论文的时候会一门心思选择在规定的期刊发表,而并不考虑其他期刊。这就使得职称评定所规定的刊物成为“香饽饽”,众人趋之若鹜,其他学术刊物则遭受冷遇,无人问津。

( 三) 高校奖励制度相关规定制约着高校教师

论文发表高校通过出台有关奖励制度来调动教师科研的积极性,进而推动学校的发展。高校的奖励制度对高校教师的科研有一定的导向作用。高校通过制定奖励制度,表明学校在科研方面的需求与意图,通过物质和精神的奖励,引导教师将科研方向贴近高校倡导的活动。其中,在对待教师论文发表的情况时,高校的奖励制度中更是明确规定论文发表在哪类级别的刊物奖励金额的具体数字。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教师发表论文的刊物选择。

二、高校教师论文发表的学校限制性危害

高校在权威刊物认定、职称评定以及奖励制度等方面对教师论文发表的限制性条件,会给高校教师在论文发表以及学术研究过程中带来诸多危害。这些危害表现在: 高校教师论文发表的学校限制性不利于高校教师遵循学术研究规律,不利于学术自由发展,容易滋生学术腐败。

( 一) 不利于高校教师遵循学术研究

规律学术研究是一项需要研究者经过长时间积累与沉淀的工作,学术论文作为学术研究的一种形式,也需要作者进行知识积累的过程。高校对教师论文发表的限制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高校教师为了获取科研奖励、评职称等这些外在功利性的目的而进行功利性科研,忽视学术研究的规律,选择急功近利的途径发表学术论文。一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不仅需要大量知识经验的积累,更需要写作者潜心研究。而有些教师为了尽早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不惜付出所谓高额的版面费; 更有甚者会抄袭别人的论文或直接将别人的论文作为自己的论文发表。看着“投机倒把”的教师通过急功近利的途径在权威刊物上发表了论文,会给其他本来可以安心做研究的教师带来某种程度的心理刺激,使他们无法潜心学术。这就会出现表面上高校教师发表的论文数量很多,但是真正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却屈指可数的现象,从而导致高校学术研究整体环境的紊乱,不利于高校教师遵循学术研究规律,促进高校学术研究健康发展。

( 二) 不利于学术自由发展

学术自由被认为是大学最核心的使命[2]。作为大学的基本理念,学术自由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共识,也成为学术研究创新的重要基础[3]。学术自由作为大学学术研究的灵魂,同样也是高校教师作为研究者所应追求的学术价值。学术自由要求高校教师坚持遵守学术研究的客观规律,无论是在教学还是科研的过程中都应该遵循。学术自由的实质就是思想自由和表达自由[4],高校教师在创作学术论文时必然对这两点都有更高的需求,也即对学术自由的需求。高校对教师论文发表的限制性,使教师对论文自身质量的关注度转移到论文的数量与发表刊物的级别上。高校过分追求显性的学术成果,用一些外在的条件限制大学教师论文的发表,致

使教师为了完成任务和获取积分,选择急功近利的方式发表论文,破坏了学术自由作为大学核心使命的初衷。这种功利性的学术趋向打破了传统的学术伦理,从而使学术自由也成为一纸空谈。

( 三) 容易滋生学术腐败

学术腐败是指利用权力、金钱、其他物质或精神方面的利益,以非法的或不正当的手段为自己或帮助他人获得学术成果、学术声誉、学术地位或其他与学术有关的利益[5]。高校对教师论文发表的限制性会加速学术腐败的滋生,主要表现在学术核心期刊的遴选和论文发表两个方面。由于学术核心期刊对高校教师在职称评定、奖励制度、资助制度等方面的影响力越来越大,高校教师越来越重视在学术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在利益面前,部分高校教师无法潜心学术研究,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发表出论文,会做出一些丧失学术道德的行为,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扰乱了学术氛围,更加滋生了学术环境里的学术腐败。

三、高校教师论文发表的学校限制性原因

高校教师论文发表的学校限制性,给高校教师在论文发表以及学术研究带来以上危害的原因在于: 学校既得利益者不愿舍弃自己的利益、职称评定行政化管理以及高校教师自身道德素养不高。正是这些原因的存在,才使得高校教师论文发表的学校限制性的危害更加凸显。

( 一) 高校既得利益者不愿舍弃自己的利益

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丹尼斯·C·缪勒认为“利益集团是具有同样嗜好和收入的个人群体”[5]。既得利益集团是既得利益者们运用权力获取巨额利益,享有支配公共资源的主动权力的一种群聚效应[6]。高校中存在既得利益者,他们为了使其既得利益不受到损害,通常会制定有利于他们自己的学术规则,这其中很关键的一项就是对学术期刊级别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高校既得利益者往往会选择有利于自己发表的刊物作为学校认定的高级别学术刊物,而将那些与自己研究方向不一致、不利于自己发表论文的刊物定为普通学术刊物,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高校学术氛围造成了破坏,同时也加剧了学术腐败。

( 二) 职称评定的行政化管理

目前,高校的职称评定规则主要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及高校管理层来制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以行政管理代替学术管理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定过程中,行政干预学术导致学术为行政服务的现象屡见不鲜。行政管理部门在教师职称评定的过程中,由于缺少对学术的了解,就容易在职称评定的时候,采取统一标准进行评定,这就违背了学术发展的规律。同时,行政管理部门为了管理便利,会在规则中明确标明教师评定何种级别职称所需要的论文发表的刊物级别与数量。这样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不必具有学术专业知识、不用仔细阅读教师的论文,就能够将评定职称教师的论文按照所发表刊物的级别进行归类与打分。但这种评价方法却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方面,论文发表的刊物级别与论文质量和学术水平并没有必然联系,刊物级别高并不代表发表论文的质量和学术水平就高,刊物级别低也并不意味着论文的质量与学术水平就低; 另一方面,教师为了追求在高级别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会采取急功近利的方法,这就破坏了高校的学术氛围,不利于高校学术水平的提高。

( 三) 部分高校教师缺乏学术道德

部分高校教师在学术研究的过程中,为了追逐名利,逐渐丧失了学术道德。为了快速出研究成果,他们不尊重学术研究规律,甚至会做出抄袭他人学术研究成果、伪造研究数据、付高额版面费、托人找关系以求论文发表等学术失范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学术资源、损害了学校名誉,并且在人才培养方面有着很大的危害,破坏了高校学术环境,影响了高校学术正常发展。

四、消除高校教师论文发表学校限制性的策略

( 一) 加强对全国性学术期刊质量评价的认同

学术期刊质量评价是衡量期刊学术水平、编辑水平、出版水平等达到的既定标准、程度和目标[7]。相对来说,全国性学术期刊是对学术期刊质量的整体性评价,相对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学术期刊的质量。目前,人文社科领域学者们对SSCI、CSSCI 来源刊物比较认同,因此,高校应加强对全国性学术期刊质量评价的认同,以其为准绳对教师学术成就进行评价,而不要另起炉灶,再规定相关刊物来约束、限制教师论文发表。

( 二) 职称评定实行同行评价制度

同行评价指“某一或若干领域的专家采用同一种评价标准,共同对涉及相关领域的某一事项进行评价的活动,其评价结果对有关部门的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8]。在职称评定过程中要加强同行评价制度,一方面,由于选择的专家为某一学术领域的权威,可以在判断教师学术成果质量方面给予学术保障; 另一方面,由于是专家小组评价而非个人评价,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评价的公正。虽然同行专家评价也会出现专家学术道德、价值观等问题,在评价的过程中难免会有所偏好。然而,在现行的职称评价体系中,同行专家评价制度仍然是较为可行的方法。

( 三) 高校教师坚守学术道德

学术道德是从事学术职业的人在进行学术活动过程中调节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集体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9]。作为学术人的基本要求即德才兼备,其中德是前提。高校教师作为学术人,理应遵守学术道德。高校教师应该树立高尚的学术价值观,从而规范影响学术行为,减少学术失范。虽然高校教师在外界社会的影响下,难免会受到利益诱惑; 在学校制度规定的制约下,难免会选择急功近利的方式,但这些并不能成为教师违反学术道德的借口,高校教师只有自身坚守学术道德,才能真正成为学术人。做学问一定要耐得住寂寞,真正学术工作的本质就是永远指向未来而不是近期利益[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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