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创刊于1949年,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主要刊登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开发布的决定、命令、批示法规及其它重要文件,以及全省及省内各行业、各地市州县经济建设和各项改革的新成就,并登载重要的政策和经济、科技信息。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创办于1952,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省级期刊,现被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权威机构收录。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唯一的政务期刊,是省政府发布政令、指导工作的重要工具。
上海图书馆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
国务院文件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省委省政府文件
(7)文化强省建设实施纲要
省政府文件
(1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2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领导讲话
(27)李斌同志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工作研究
(34)突出发展首位产业 做大做强经济实力——池州市聚焦聚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
(36)屯溪区打造“五型社区” 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
历史·名人
(38)安徽历史名人——华佗
人事任免
(40)安徽省人民政府任免通知
省政府召开全省开发区转型发展工作交流会
年收入首家突破1000亿铜陵有色获省政府表扬
硕果图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
4、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5、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来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请详细注明本人详细联系方式。
6、编辑部对来稿有删修权,不同意删修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我刊同时被国内多家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不同意收录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
请登录后再使用评论功能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