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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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职业》是由中华职业教育社主办,北大核心期刊、综合影响因子0.364。教育与职业以繁荣教育科学研究,倡导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服务教育学学科建设及教育改革和发展为办刊宗旨。
  • 主管单位: 中共中央统战部
  • 主办单位: 中华职业教育社
  • 国际刊号: 1004-3985
  • 国内刊号: 11-1004/G4
  • 出版地方: 北京
  • 邮发代号: 82-139
  • 创刊时间: 1917
  • 发行周期: 半月刊
  • 期刊开本: A4

《教育与职业》杂志是我国著名教育家黄炎培先生于1917年创办,中共中央统战部主管,中华职业教育社主办,在目前中国近万种期刊中创办较早、刊史较长,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覆盖全国各省市及港澳台、东南亚等地区,至今已有90年的历史。

期刊封面

教育与职业 期刊

期刊往期回顾

期刊往期回顾

最新稿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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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版

《教育与职业》杂志现为旬刊,其中上旬刊为综合版,内容立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从民间角度出发,反映教育领域的前沿资讯,探讨当前社会关注的重大教育问题,报道教育改革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涉及的具体领域包括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职业培训等。读者对象为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育科研人员、教育一线工作者等。

教育学术研究版

中、下旬刊是本刊专门设立的教育学术研究版,以倡导学术创新,促进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为目标,以刊登教育研究学术论文为主,立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探讨当前社会和教育界关注的重大教育问题,广泛交流国内外教育理论及教育改革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所刊登论文包括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研究成果,读者对象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办刊宗旨

《教育与职业》杂志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倡导、促进、繁荣我国职业教育事业为己任,以研究职教理论,深化职业改(ge),沟通教育与职业,促进教育事业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更好地结合为重点,竭诚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各界职教工作者服务。其内容对广大普教工作者在办学、教学、(si)想教育、指导学生升学就业,以及学生自己选择专业(职业)等方面都有参考价值。

期刊目录

期刊目录

栏目设置
理论研究、教学研究、德育工作、农村职教、企业培训、农业、社会力量办学、港澳台职教、办学探讨、管理艺术、职业指导、职业广角、大家谈、国外职教、职海钩沉、职教园地、校长访谈、职教社专版
投稿要求
1. 选题新颖,观点明确,论据充实,论证严密,语言精炼,资料可靠,能及时反映教育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最新成果。尤为欢迎有新观点、新方法、新视角的特色稿件和专家稿件。对于有重大学术理论创新的文稿,本刊将优先发表,稿酬从优。
2.文稿书写格式及要求。来稿请按如下顺序撰写:文题、作者姓名、摘要(不超过200字)、关键词、作者简介(真实姓名、出生年份、性别、籍贯、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专业学位和研究方向以及工作单位所在省、市、邮编)、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正文、注释、参考文献及英文题目和作者拼音名。若有基金资助或课题经费资助的论文,请在[作者简介]后用[基金项目]注明基金项目名称或课题项目名称及编号。
· 文题:应简明确切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以不超过20字为宜,一般不用副标题。
· 关键词:2~5个,采用教育教学标准主题词,若规定标准词表中无该关键词的可使用自由词。
·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此两项共占一行。例如:[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 图表:凡文字能说明的内容尽量不用表和图。文中的表或图应各有表题、图题,同时必须有相应的表序号和图序号。表中需说明的问题采用*、**、***表示,并置于表的下方加“注:……”。做图要规范,图坐标要设计准确,刻度均匀。
· 名词使用:文中所用专用名词不要随意缩写,如所用名词过长,而文中又需多次使用,则应在第一次使用时在全名后加圆括号注明缩写。
· 计量单位: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标点符号、数字用法等均按国家标准执行。
· 标题序号:可按四级小标题的格式写:“一、”“(一)”“1.”“(1)”;一级、二级标题另起段,正文另起段;三级、四级小标题不另起段,与正文接排。
· 注释:注释是对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诠释和说明,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置于文后,标注文献类型。中文注释须依次标明序号(外加圆圈)、作者、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外文注释须依次标明序号(外加圆圈)、作者姓、作者名、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
· 参考文献:所列参考文献只限作者亲自阅读过的公开出版的主要文献,按文中首次出现的次序编号,内部刊物或未公开发表的资料均不列入。参考文献置于注释之后,标注文献类型。中文参考文献须依次标明序号(外加方括号)、作者、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外文参考文献须依次标明序号(外加方括号)、作者姓、作者名、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既有中文文献又有外文文献的,请按中文在前、外文在后的顺序分别排列,并以第一作者姓氏的汉语拼音及外文字母为序;外文书名及刊名请用斜体字。若引用文章为电子文献,请注明网络地址及时间。
· 文献类型:以单字母标识(外加方括号),如专著(普通图书)为[M],论文集(会议录)为[C],汇编为[G],报纸文章为[N],期刊文章为[J],学位论文为[D],研究报告为[R],专著论文集中析出文献为[A],未说明的文献为[Z],数据库为[DB],电子公告为[EB],联机网络为[OL],联机网上数据为[DB/OL],网上电子公告为[EB/OL]。投稿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来稿中请注明作者详细通讯地址(收件人姓名、单位、住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以便邮寄样刊与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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