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教育》(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中国文化报社主办的国家级艺术类核心期刊,国家一级艺术教育类大型期刊。 《艺术教育》是为全国各大、专院校(艺术院系)、艺术类中专师生和热爱艺术的各界人士提供信息、服务和交流的大型权威学术期刊。《艺术教育》涵盖艺术教育的诸多方面。从门类上分,包括艺术的所有门类如(音乐、美术、戏剧、影视、曲艺、舞蹈等);从属性上分,包括专业教育、师范教育、普通学校教育和大众教育等。印刷精美、品位高雅,集学术性、思想性、知识性为一体。
社会上已有的艺术教育类杂志多为单科性(如音乐、美术、舞蹈等),以知识和教学活动为主,或主要面向大众,具有普及的功能,或主要面向专业人士,学术性较强。而《艺术教育》杂志以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交流艺术教育经验、探讨艺术教育管理和教学中的理论与实际问题、汇集国内外艺术教育信息、促进艺术教育事业持续繁荣和发展为办刊宗旨;是艺术教育管理工作者交流改革思路和管理经验的平台;是艺术教育教学工作者探讨教改、研讨学术的舞台;是为高等艺术院校、师范和普通高等院校的艺术教育单位(院、系、中心等)、中等艺术学校及业余教育单位的领导、教师及管理人员服务的综合性期刊。发表了许多意义深远的论文,如陈敬友的《两宋雪景寒林境界对白山黑水山水画创作的启示》等,都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1、艺术教育文稿要求论题新颖,文章主题和内容须符合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见解独到,论证严密,语言流畅,标点符号符合规范,篇幅2000—6000字为宜。
2、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的要求,请同时提供以下相关信息:①姓名,性别,出生年,民族,籍贯;②工作单位(含二级单位)及详细通讯地址(含邮编);③学位,职称,主要研究方向;④文章内容摘要(100-200字),关键词(3-8个),以及文章题名(含副标题)。
3、文稿引文务须准确,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论文中引用文献出现先后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外加方括号。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需表明引文具体出处的,可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页码。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要齐全,顺序要规范。
4、艺术教育来稿文责自负,三天内快速回复是否采用。编辑有权作内容层次、语言文字和编辑规范方面的删改。如不同意删改,请在投稿时特别说明,作者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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