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 你该警惕的那些霸王条款

时间:2018-03-15 编辑整理:陈编辑 来源:早发表网

摘要: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今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了,“先签收后验货”“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这些其实都是霸王条款,遇到果断投诉!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今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了,“先签收后验货”“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这些其实都是霸王条款,遇到果断投诉!接下来,早发表网为大家总结了生活中常见的霸王条款,希望大家警惕。

                                             

一、 快递篇

“先签收后验货”

“验货可以,得先交开箱费”

“易损易腐货物在途中损坏、腐烂,本公司概不赔偿”

“因节假日造成的延误,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超过30天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

“包装未损坏、箱内货物损坏与本公司无关”

“货物在总价值的3%以内属正常的损耗,损失自负”

二、 购物篇

“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

“定制商品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

“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预付订金不予退还”

“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金银饰品概不退换”

“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

“汽车一经出售概不退换,内饰以到店实车为准”

三、 餐饮娱乐篇

“禁止自带酒水”

“包间设置最低消费”

“消毒餐具收费”

“减少定席数须提前十五天告知,否则按原定席数全额收费”

“清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四、 旅游篇

“机票改签费70%,退票费80%”

“本社对行程和报价保留解释权”

“行程变更,恕不通知”

“与旅行社签署保密协议”

“旅行中因不可抗力产生的费用,游客自理”

“本酒店只提供车辆停放,产生损失概不负责”

五、 租房买房篇

“通过本中介以外的渠道,看房行为无效”

“业主、客户及双方近亲属、朋友、同事签字,视为本人签字认可”

“小区车位、车库、公共场地等均归开发商所有”

“卖方因第三方原因导致延迟交房、延迟办证无需承担责任”

“不叫装修押金不给钥匙”

 

本网站部分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以及作者的分享,如本网站所引用的文章涉及著作权问题, 请您及时通知本站,我们将及时妥善处理。

职称
论文

期刊
发表

加急
见刊

写作
咨询

课题
专答

编辑
顾问

关注
我们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