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暨南大学关于开展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06 编辑整理:邹编辑 来源:早发表网

摘要: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持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暨南大学学术型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暨研〔2015〕17号)和《暨南大学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暨学位〔2013〕38号),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暨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持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暨南大学学术型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暨研〔201517号)和《暨南大学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暨学位〔201338号),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暨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主要是201791日至20188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术学位的学位论文,以及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

涉密论文不在参评范围。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以中文撰写。

二、评选标准与条件

按照《暨南大学学术型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和《暨南大学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执行。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学科组和各学院/类别专业学位教指委推荐(630日前)。

1.学术学位优秀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各二级学科或方向,根据本年度学术学位博士答辩人数不超过20%,学术学位硕士不超过10%比例向学科组进行推荐。学生或导师认为符合优秀学术学位论文条件的,也可向学科组或专业学位教指委提出申请。

在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基础上,综合评阅和答辩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价意见、学位论文作者的科研成果、实践创新成果情况,学科组会议审议确定推荐名单,推荐数不超过当年博士答辩通过人数的10%,硕士答辩通过人数的5%。不足10人的可推荐1人;若无符合条件的,宁缺勿滥。

2.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各学院/类别专业学位教指委根据前一年度获硕士专业学位总人数的5%以内(不足1人按1人推荐)推荐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各学院/类别专业学位教指委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评选,经不少于三分之二(含)的委员投票,同意者超过教指委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方为通过。

3、各学科组和各学院/类别专业学位教指委确定的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相关人员或其指导教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优秀学位论文申请;并分别将优秀学术学位论文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918日前)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综合各学科组推荐校优秀学术学位论文情况,按照本分委员会当年度拟授予学术学位人数,博士不超过10%、硕士不超过3%的比例进行审议。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审议通过的校优秀学术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在所涉学院内公示3日后,将学位论文、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校外专家评议。(1130日前)

学校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推荐优秀学术学位论文参评材料,各学院/类别专业学位教指委推荐的校优秀专业学位论文材料送校外同类学科领域3位专家进行评议。

2位及以上专家同意推荐为“暨南大学优秀学术学位论文”、“暨南大学优秀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者,方可分别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校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

(四)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校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评审。(12月)

1.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名单以及校外专家评议结果,对学校优秀学术学位论文进行终审评议,确定入选暨南大学优秀学术学位论文名单。

2.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综合考虑各学院/类别专业学位教指委的推荐意见,以及专家评阅意见,对各学院/类别专业学位教指委推荐的优秀专业学位论文进行审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不少于三分之二(含)的委员投票,同意者超过教指委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方为通过。

(五)结果公布。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学校优秀学术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学校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学校优秀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将在校内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

五、材料报送

(一)分委会推荐的优秀学术学位论文名单及材料,各学院/类别专业学位教指委推荐的优秀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及材料,请于918日前分别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和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二)报送材料清单

1.学术学位博硕士论文

1)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1份(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分类,需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3份(从学位系统申请打印);

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册1份;

4)学位论文(要求与存档原文一致)一式3份。

2.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

1)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1份(教指委主任签字);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3份(从学位系统申请打印);

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册1份;

4)学位论文一式3份(要求与存档原文一致)。

六、其他事项

(一)凡申请参评学校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须保留与学号关联的广州市工商银行卡(或账号),以便顺利发放奖励金。在评选工作结束之前解除绑定的参评申请人,将自动失去评优资格。

(二)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联系人

学术学位联系人:张冰红,办公电话:85225890,专业学位联系人:寇莹,办公电话:85228321,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434室。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到本单位所有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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