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解决方式多样 温情传递自在人心 ——法学院三下乡团队奔赴浏阳市沙市镇沙市村开展调研活动

时间:2021-09-01 编辑整理:湘潭大学法学院 来源:早发表网

摘要:  7月12日,湘潭大学法学院赴浏阳市永安镇、沙市镇乡村振兴帮扶团一行人来到了沙市镇沙市村,调研当地人民调解的现状。沙市村党总支委员许浪涛同志对于湘潭大学法学院调研团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十分热情地向调研团队介绍了沙市村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


指导老师:夏先华,法学院通讯员:李婉婉

7月12日,湘潭大学法学院赴浏阳市永安镇、沙市镇乡村振兴帮扶团一行人来到了沙市镇沙市村,调研当地人民调解的现状。沙市村党总支委员许浪涛同志对于湘潭大学法学院调研团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十分热情地向调研团队介绍了沙市村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

image.png

(图注:图为三下乡团队走访沙市镇沙市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暨中共浏阳市沙市镇沙市村总支部委员会)

据悉,沙市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是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的方式选举产生的,其成员由调解主任、调解专干、调解员、党小组长以及地方上一些具有威望的离退休村干部组成。这种调解人员构成方式使得沙市村的调解队伍具备坚实的群众基础,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同时也为离退休村干部发挥余热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减轻了专职调解人员的工作负担。调研团队还了解到沙市村现已建立双向灵活的纠纷调解反馈机制,村民们既可由村到镇、自下而上逐级反映相关问题;也可以从上往下,直接向市级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再逐级派发任务到乡镇主管部门中去。这一模式无疑使得矛盾纠纷的解决方法更加多样灵活,更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此外,沙市村村民委员会还会定时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例如,组织“帮帮团”集体培训,提升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与技巧,强化调解员的专业素质。为增强人民调解协议的强制效力,沙市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还会积极引导村民对调解结果申请司法确认。此外,沙市村还极为注重人民调解工作与互联网的密切结合,其通过“掌上浏阳”的公众号,上传并保存调解过程中的相关证据材料,以方便司法局随时审核、检验。

image.png

 

(图注:图为浏阳市沙市镇沙市村基层公共服务指南)

在此次调研活动中,沙市村党总支委员许浪涛同志对调研团队的调查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并对此次三下乡活动的实践调研结果寄予了深厚期望。据悉,湘潭大学法学院赴浏阳市永安镇、沙市镇乡村振兴帮扶团在7月12日已完成对浏阳市沙市镇沙市村的实践调查。


本网站部分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以及作者的分享,如本网站所引用的文章涉及著作权问题, 请您及时通知本站,我们将及时妥善处理。

上一篇: 无

职称
论文

期刊
发表

加急
见刊

写作
咨询

课题
专答

编辑
顾问

关注
我们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