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规划与结果:基金成果没有达到申请书要求?

时间:2018-03-05 编辑整理:钱编辑 来源:早发表网

摘要:  科研本身是可规划而不可计划的,科学发现有很大的偶然性,如果原申请书的研究因为某种原因没有完成,或者完成了另外一个方向,这其实是很正常的现象,这是尊重科学精神的体现,所以对于基金成果与申请书内容的关系,其实有相当大的空间。

科研本身是可规划而不可计划的,科学发现有很大的偶然性,如果原申请书的研究因为某种原因没有完成,或者完成了另外一个方向,这其实是很正常的现象,这是尊重科学精神的体现,所以对于基金成果与申请书内容的关系,其实有相当大的空间。

 

1)研究成果达到预期目的,且科研创新度较大,这当然是最好的情况。

2)研究成果与申报内容稍有偏差,将研究进程往前推了一点,这也是值得肯定的。

3研究成果与申报书内容相差甚远,但成果不错。第一,即使非常敬业的学者,也有考虑不周的时候;第二,科学研究的复杂性,决定了知识不是你预想的方式。所以,申报书的课题设计难以继续,只能另辟蹊径从事其他方向,这种成果也非常令人敬佩。

4第四种情况,成果仅仅证明了研究走这条路是不可以的。对这种情况有一些争议,相对而言,国内的宽容度小一些,发达国家宽容度大一些。总之,即使主要成果没有出来,如果有一些其他成果也是可以的。

5其他低级情况我们不讨论了,暂且假定所有学者都在认真研究。

由于以上原因,对于基金申报书与研究成果的一致性关系,大家对此应该呈宽容态度。政治界有要求政策实施需要试错机制,以鼓励广大决策者在符合事实的情况下大胆进行改革,同样,允许科研结果与申报内容有差别,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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