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应用思考

时间:2018-06-29 编辑整理:师红聪 来源:早发表网

摘要: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制度》),与现行政府会计制度相比,新《制度》符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更加切合实际。我们要立足于政府会计改革的需求,吸取企业会计工作中的经验,有助于政府构建科学、统一、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夯实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文章分析了《制度》对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工作的影响及具体应用,以期对地质勘查单位会计改革实践提供指导与借鉴。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地质勘查单位,应用思考

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制度》),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此次《制度》的改革,与《政府会计准则》形成相互补充,共同规范了政府会计主体的核算,既符合我国国情需要,也有助于健全完善政府会计体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一、与现行制度相比,新《制度》的重大变化

总体看来,此次发布的《制度》继承了我国政府行政单位会计改革的经验,取长补短,与时俱进,体现当前政府会计改革的发展方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现了会计制度的统一。新《制度》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医院、高校、科研单位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内容进行了有机整合,从科目设置、核算和报表项目方面进行统一。通过会计制度的统一,促使各级单位在会计核算、预算管理和财务报告的编制上形成统一口径,从而提升了各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也为各级政府部门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了预算和会计功能。此前的会计制度,一方面要求与本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一个会计年度以上的相关支出以合理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另一方面又要求在购入固定资产时一次性全额列支,这就在两者之间形成矛盾。新《制度》优化调整了预算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采用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并行模式,既满足了财政预算的需要,又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调整完善后的预算会计,更好地贯彻落实了《预算法》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更加符合单位预算和决算管理的需要。

(三)完善了报表体系和结构。新《制度》将预算会计报表和财务报表区分为两类。预算会计报表是决算报表的基础,由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收入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构成。财务报表则由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组成,会计报表又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其中,现金流量表可由各单位自行选择是否编制。同时,新《制度》依据要求和变更核算内容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报表结构,细化了报表附注应披露的内容。完善后的报表体系和报表结构,有助于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单位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对单位决策有用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新《制度》对地质勘查单位的影响

(一)规范会计核算,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原制度要求,地质勘查单位长期以来按“收付实现制”原则对收入、支出进行会计核算,只有参与社会经营活动形成的收入、支出能够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造成多数地质勘查单位缺乏成本管理理念,在进行成本核算时,没有具体的财务标准和完善的体系做支撑。同时,地质勘查单位还存在财务管理工作松散,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新《制度》在会计核算中全面引入了权责发生制,进一步规范了地质勘查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加强了对自身财务状况和运行成本等情况的监管,提升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有利于地质勘查单位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二)规范财务报告编制,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新《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确立了地质勘查单位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同时,要对有需要的部门进行合并财务报告的编制,这使得各级部门和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更加完整,能够充分反映出单位的整体财务状况及运行成果,并能及时掌握单位的资金情况,进一步提高了地质勘查单位系统的财务透明度,真正做到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规范资产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地质勘查单位系统长久以来受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加之单位环境比较封闭,资产管理意识淡薄,在内部存在着诸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例如:在资产的验收、保管、处置环节存在保管处置不当、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造成期末盘点时,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审计稽核制度流于形式。新《制度》则进一步完善了资产的管理核算制度,这能对实物资产形成有效的动态化监控,同时,加强了对地质勘查单位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完善了固定资产购建、保管、验收、处置等环节,从而提升了地质勘查单位资产的管理水平,防止地质勘查单位资产流失,保护了国家财产安全。

三、对地质勘查单位实施新《制度》的建议

新《制度》的落实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不仅要对地质勘查单位系统的管理人员、会计人员进行新制度讲解培训,提高自身技能,为保证新制度能够有效实施,还要做好各方面的衔接工作。

(一)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新《制度》的实施对于地质勘查单位系统的管理人员、会计人员来说意味着更大的工作量,这就对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首先,地质勘查单位应聘请专业人员对现有会计人员进行新《制度》的培训。在培训时,要重点阐述新旧制度的差异,以便于学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学习和掌握。同时,要加强对现有会计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提升现有会计人员职业能力和人员素质,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替的先进性、连续性,使会计人员全面发展。其次,地质勘查单位可以针对新《制度》落实实施人员不足的情况,引进外部优秀的会计人员,进一步充实财务人员,以满足新《制度》贯彻落实的需要,促进改革工作的有效开展。最后,财务部门应建立轮岗制度及“上下双向”流通制度,使部门财务人员进行岗位轮换,优秀的财务工作者能够获得良好的晋升渠道,进一步提升队伍的凝聚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单位未来的发展储备了人才。

(二)推进政府会计管理机制建设。新《制度》的贯彻落实需要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首先,政府机构应加强对新制度落实的统筹规划,对各级单位、机构贯彻落实新《制度》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政府机构要加强各部门、各单位新《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对执行新制度存在问题的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及时的协调与指导,以确保新《制度》在各部门、各单位的顺利实施。其次,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在新制度实施前制定详细的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同时要确保各个责任人的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从而保障单位改革工作平稳、有序地开展。此外,在单位实施制度改革的关键时期,还应完善监督审计制度,由于新制度的实施会使会计操作的灵活性增强,这就更加需要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对单位会计核算等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减少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阻力,使新制度能够顺利推行,提升单位的管理水平。

(三)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新《制度》的实施对地质勘查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会给财务、会计人员带来更大的工作量。为了保障新《制度》的切实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其效力,同时确保会计账务处理与衔接工作的顺利完成,地质勘查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制度》内容要求,及时调整和更新会计信息系统,加强对单位会计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以及运行和维护全过程的控制工作。地质勘查单位在进行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时,要充分考虑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需求,以进一步完善地质勘查单位的资金、资产、成本等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而建立健全财务分析、预算控制、风险控制、绩效考核等决策支持信息系统。与此同时,地质勘查单位要确保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使会计工作能够在新《制度》实施中准确衔接,使会计核算及会计信息符合新《制度》的规定,会计工作质量得到质的提升,以确保不断推进的会计信息化建设符合单位发展目标和实际需要。

(四)加强内部沟通机制。地质勘查单位应以贯彻实施新《制度》为契机,全面建立完善单位内部各部门间的沟通机制。在单位进行制度改革、会计核算、部门预决算等方面遇到问题时,能够通过有效的沟通机制,畅通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对产生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分析与决策,使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与反馈,从而加速地质勘查单位的运营效率。此外,通过加强单位内部部门间的有效沟通,能够有效协调地质勘查单位的会计核算与资产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部门预决算管理、绩效管理与评价和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等政策,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单位各项机制的协调运作,以促进单位全面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制度》的发布与实施,是服务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将给地质勘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带来深远的影响。在当前阶段,地质勘查单位要认识到新《制度》的重要性,同时,认真学习新《制度》及《基本准则》,贯彻实施新《制度》,充分发挥其先进性和适用性,提升地质勘查单位财务管理水平、预算管理水平,这对我国政府会计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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