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纸币崩渍的原因

时间:2018-06-11 编辑整理:张彬村 来源:早发表网

[内容提要]中国第一个纸币周期开始于11世纪初期,结束于15世纪前期。与宋、金、元三朝的纸 币在王朝末期崩溃的情形迥异,明朝纸币在王朝财政健全国力兴盛的时候崩溃掉。明朝纸币的崩溃肇 因于两个错误的政策:不兑换(inconvertible)纸币政策,与保守退缩的纸币发行政策。不兑换纸币政策 让人民对大明宝钞信心不足,注定它要走向贬值。保守退缩的发行政策加速宝钞的贬值,最后完全给白 银取代。明朝纸币的崩溃开启此后四百多年的银铜双元金属货币制(bimetallism)的时代,给中国经济带来深刻的影响。

[关键词]大明宝钞;货币数量说;通货替代;双元金属货币制

 

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使用纸币的国家,也是第一个停止使用纸币的国家。宋仁宗天圣二 年(1024),政府开始发行纸币,禁止在此之前几十年私人发行纸币的习俗。十五世纪前期, 大约在明朝(1368—1644)的英宗正统朝(1436 —1449),政府发行的纸币几乎已经无法流通, 从而结束了中国使用纸币的时代。依照人类 社会货币经济发展的经验,从实物货币到金属货币,最后进入信用货币,这样的演进程序,已经是世界各地看到的通则。中国的经验显然是个例外。纸币是一种信用货币。经过四个世纪的使用纸币的时代,中国这个经济体放弃了纸币,选择使用白银与铜钱,让中国退回金属货币的时代。中国重回信用货币的时代要等到十九 世纪末,当时在华的外商银行与清朝政府的新设银行相继发行纸币,距离第一个纸币周期的结束已经四百多年。

明朝纸币为甚么会崩溃?相较于宋、金、元 三个发行纸币的朝代都在王朝末年才发生纸币 崩溃的现象,明朝纸币的崩溃发生在王朝经济稳定国力强盛的时代,这个事实令人感到困惑。我在这里把这个问题提出来重新检讨,希望与读者们一起来找出比较可能的原因。我首先要检视明朝纸币流通的经验,接着讨论导致崩溃的可能因素,最后做个简单的结论。

一、明朝的纸币

明朝纸币兴灭的短期经验,今天我们几乎只能依赖《明实录》的记载来重塑一个简单的 轮廓。其它的原始材料可以补充重塑的工作, 但帮助不大。在文章的后面我加上一个附录, 从《明实录》摘出比较重要的关于纸币的记载, 编辑起来,给读者参考。这个附录是底下历史叙述的主要根据。

明朝在洪武八年(1375)开始发行纸币,名为大明宝钞,由前一年设立的宝钞提举司负责印制。洪武十三年(1380)废除中书省之前它是中书省管辖的官署,之后改由户部管辖。依据货币史专家彭信威的观察,大明宝钞在英宗正统(1436—1449)初年差不多已经退出市场流通,结束它的通货功能。大明宝钞此后大体上只做为朝廷某些典礼仪式上使用的象征性的礼物,算是朱元璋的子孙表面上遵守祖宗成法, 实际上让大明宝钞名存实亡的妥协作法。

从洪武朝开始发行,到正统朝崩溃,明朝的纸币只流通了六十多年。相较于宋、金、元三个使用纸币的朝代,明朝纸币的寿命是最短的。朱元璋(1328—1398)建立大明王朝(1368— 1644),他谨慎参考前代的纸币经验,在即位七年之后才决定发行纸币,来年正式印造大明宝钞,想不到宝钞的流通在他死后三十多年就悄悄收场,而且收场时明朝的政经局面风平浪静,当时人似乎毫无感觉,这种现象实在是耐人寻味。

朱元璋在洪武元年(1368)铸造王朝的铜钱,名为洪武通宝,分为一钱(十文)、二钱、三 钱、五钱、一两(十钱即一百文)等五种。洪武八年发行纸币,名为大明宝钞,署洪武年号,分为一贯、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等六种。他规定宝钞一贯等于白银一两,铜钱一千文;黄金一两等于宝钞四贯。民间可以拿金银去跟政府换取宝钞,但政府不用金银跟人民兑换宝钞。市场交易只能使用宝钞与铜钱,不准使用金银。

 洪武二十二年四月朱元璋下令印造小面的宝钞,从十文到五十文,可能是要补充铜钱的不足。洪武二十七年八月他更下令禁用铜钱,强制民间铜钱在半个月内上缴官府换取小钞,想要让通货完全纸币化。这个命令应该维持不,也无法贯彻。直到正统年问大明宝钞退出通货市场为止,明朝政府所推行的,是以大明宝钞为主币,铜钱为辅币,两种通货供应市场交易的货币制度。

 大明宝钞大概在发行后不久,就无法维持它与金银,以及它与铜钱之间的官定比价,也无法维持它在市场上的稳定的购买力。换句话说,它开始贬值。洪武十七年(1384)三月,大明宝钞发行还不到十年,朱元璋就下令停止印造,表面上的理由是“国用既充欲纾匠力”,实际上的理由应该是害怕宝钞的价格继续下跌。 洪武九年二月政府规定部分官俸发给大明宝钞时,每米一石准宝钞一贯;到洪武十八年十一月时改为“每钞二贯五百文代米一石”,等于承认宝钞的价格在不到十年内下跌到原来的40%。五年之后,朱元璋在洪武二十三年十月下给户部尚书赵勉的一道命令中提到,两浙地方民间以钞一贯兑换铜钱二百五十文,宝钞的价格更进一步下跌到原来的25%。他要赵勉对百姓揭榜遵守宝钞一贯兑换铜钱一千文的原官定比价。大概没有效果,因此来年他又下令停造宝钞。宝钞跌价的趋势还是无法遏止。洪武二十七年八月他下诏禁用铜钱,该诏令中提到两浙民间以钱一百六十文折钞一贯,钞价已经不到原来的1/6。洪武三十年朱元璋下令追收人民积欠的租赋,命令中提到:“时杭州诸郡商贾, 不论货物贵贱,一以金银定价,由是钞法止滞, 公私病之。”在《明清徽州社会经济资料丛编》 所收集的契约中,我们看到这样的信息。从洪武二十六年(1393)到永乐二年(1404)之间的 25张休宁县的卖田契,只有7张(洪武二十六2 张、二十七、三十、建文一、二、四年各1张)载 明用大明宝钞交易。其它18张中13张用稻谷,张用白银交易。以后接着的卖田契(头一 张是永乐四年)看到大明宝钞又恢复作为交易 手段。纸币在洪武晚年发生流通困难,可见一斑。

朱元璋死于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由他的嫡长孙朱允(1377一?)继承,来年改元为建文。建文元年(1399)七月朱元璋的第四子朱棣(1360—1424)起兵争夺帝位,经过三年的内战,建文四年六月朱棣夺下帝位,来年改元为永乐(1403—1424)。永乐朝在编纂《明实录》时, 删除建文朝的年号,改用洪武年号到三十五年。 所以附录里有一段洪武三十五年十一月己亥的文字,记载户部尚书夏原吉建议宝钞提举司在明年印造新钞时,改印永乐年号。新登位的朱棣决定还是遵从祖宗成宪,沿用洪武年号。就因为这个决定,后来的皇帝跟着遵守,宝钞提举司始终使用同样的钞版,使用洪武年号印行同样型式的宝钞,与宋金元各朝发行多种纸币的现象迥异。 永乐朝一开始就努力要恢复宝钞的流通。 永乐元年四月,政府下令禁止金银交易。大概在执法上加强查缉,犯案诛杀甚多,永乐二年一 月皇帝下诏今后犯金银交易之罪者,免死,改为流放边卫。有一个湖广江夏民因为办理父丧使用白银的案子,皇帝还赦免其罪,理由是感念犯者的孝心之故。永乐二年七月,有鉴于宝钞价格下跌的问题,在督察院左都御史陈瑛的建 议之下,朝廷决定实行户口食盐法,依户口配给食盐,收取盐税。办法是令大口月食一斤者,纳钞一贯,小口半斤,纳钞五百文,藉以增加宝钞的回收量。本学者和田清认为户食盐法仅实际推行于陕西、山东、浙江、福建等产盐地附近少数支盐方便的地区,其它地区并不强制推行这种配给制度,征收户口食盐钞应视为一种变相的加税。当时米一石折钞一百贯,户口中十五岁以上者是大口,九岁以上者是小口,九岁以下不课税。永乐五年下令田赋中夏税的税收,各种商税,以及贪赃的罚款,都可以折收宝钞。该命令规定以时价折收,而米每石折收三十贯,宝钞的价格等于洪武九年定价的1/30。 努力收回宝钞仍然无法稳定钞价,永乐十九年四月朝廷进一步下令暂时停造宝钞。

 永乐二十二年九月,明成祖(原来的庙号是太宗,嘉靖十七年(1538)改变)朱棣死后的第二个月,新皇帝仁宗对户部尚书夏原吉提到钞法不通的问题,认为散出太多,应设法扩大回收。夏原吉提议让商人向政府缴纳宝钞,换取食盐去贩卖,施行所谓的以钞中盐的办法。仁宗批准了他的提议。从仁宗洪熙朝(只有一 年,即1425年)以后,整个宣宗宣德朝(1426— 1435)和英宗正统朝(1436—1449),明朝政府的宝钞政策是一方面继续加强回收,另一方面逐渐迁就市场现实,减少干预人民使用宝钞以外的交易手段。执政者在恪遵祖宗成法的前提下,宝钞政策继续被坚持,首先是不断重申交易禁用金银,但允许民间使用谷物纺织品等作为 交易手段;接着是金银的禁令也不再提了,睁一眼闭一眼地让民间使用金银;最后是政府的税收也逐渐舍弃宝钞,改收白银。

《大明会典》(弘治会典卷34,万历会典卷31,两者内容雷同)详细条列宣德朝到正统朝努力扩大收回宝钞的各种管道,篇幅占《钞法》 一节记录的一半。洪熙元年五月仁宗死亡,宣宗继任不久,就有人请求重造宝钞,可见仁宗在位的时候,或者更早,曾经停造宝钞,只是不见记载。宣宗即位的时候,官俸折米,依各地米价差异,有的每石折四十贯,有的六、七十贯,也就是洪武九年钞价的1/40到1/70。宣德元年三 月,朝廷正式允许民间以布帛米麦作为交易媒介,代替宝钞。同年七月,宣宗命令南京都察院 揭榜,禁止以金银交易,但同时规定,违禁者罚 .30· 钞,取消洪武永乐时代的死刑或流放边卫的徒刑。宣德三年九月,皇帝下令停造新钞,库存的旧钞,拣选可用的来支用,不可用的,一概销毁。 宣德四年九月,政府规定应天苏州松江等府与浙江一些地方的税收改折比率,钞50贯准米一 石,等于洪武九年初定折率的1/50。宣德五年六月,行在(南京)户部奏言难以支付官吏旗军的俸钞,请拣选库存商税收入中可用的旧钞来 支付。宣宗皇帝下令各处急缺钞用者,比照办理。同一时间福建长汀教谕陈敬宗的上书中提 到福建的户口食盐钞已经折收米布,不用宝钞。 宣德五年十月行在户部的奏折提到,宝钞收归京师,地方乏钞折俸或买办物料,请求留一部份 给地方使用。皇帝批准了这个请求。从宣德六年到十年,一系列的记载提到人民缺乏宝钞,有些税项硬性规定缴纳宝钞,结果造成许多困扰。 朝廷似乎也从善如流,逐渐停止税钞的旧例。

宣德十年正月宣宗病死,开始了英宗的正统朝。正统元年三月老臣户部尚书黄福上奏, 说当今白银一两当钞千余贯,建议政府拿出白银来换旧钞,等旧钞少了,再支放新钞。他的建议并没有被实行。同年闰六月贮放钱钞的司库的左副使龚政上奏,提到因为减省买办,宝钞回收多支出少,已经没有库藏的空间。显然正 统朝还是继续前朝只收不放或多收少放的稳定钞值的政策,结果许多地方政府乏钞使用的窘境逐渐浮现,报告到朝廷来。朝廷一方面稍稍放松收钞的强度,让地方衙门留下部分税收的宝钞来支用,不必全部上缴中央;另一方面尽量把税钞改折米麦或白银,同时停罢收钞的官员。 正统十一年一月户部上奏,建议某些地方夏税小麦折钞的比价,每一石折百贯。该奏折提到民间原来银一钱卖钞至一百贯,现在大概卖四、 五十贯,宝钞对白银的价格降到洪武朝初期的 0.1%到0.2%。宝钞已经不能在民间流通,政府税收也跟着逐步放弃了,改收实物或白银。

《明清徽州社会经济资料丛编》收集永乐元年到正统十二年的38张卖田契,永乐朝的13张契约中,元年到二年的5张完全用稻谷交易;6张从永乐四年到十九年的契约中,只有1张十五年的契约载明使用稻谷交易,其它都用宝钞交易。最后2张签订于永乐二十年与二十 二年的契约,分别用布匹与稻谷交易。洪熙元 万方数据 年到宣德十年总共14张卖田契中,有8张使用布匹,6张使用稻谷来交易;正统朝的11张卖田契中,2张使用稻谷(二年与三年),1张使用布匹(八年),其余8张都使用白银交易。正统以后的卖田契完全使用白银交易,没有例外。 其它类别的土地契约书里(典当、租佃、山地买 卖等)我们也看到同样的趋势:永乐朝多用宝钞,以后改用实物和白银,而愈后来白银的使用愈多,正统朝开始已经很少用实物,交易普遍使用白银;正统朝以后更看不到白银以外的交易手段。

以上讨论的时问止于正统朝,因为一般相信当时大明宝钞已经崩溃,《明史食货志·钱钞》的一段话可以说明:

英宗即位,收赋有米麦折银之令,遂减诸物纳钞者,而以米银钱钞,弛用银之禁。朝野率皆用银,其小者乃用钱。惟折官俸用钞,钞壅不行。 

宋金元三个朝代多少记录了纸币的年发行量,元朝尤其详细逐年记录。相形之下,明朝从不记录纸币的发行量。今天我们只看到洪武十八年(1385)印制将近七百万锭(1锭等于5 贯)的宝钞。偶然留下这个唯一的记录,是因为当年宝钞提举司发生舞弊皇帝下令彻查的结果。在宝钞的回收方面,明朝留下比较多的记录。洪武二十三、二十四和二十六这三年的年终税收记载宝钞岁人大概都在四百多万 锭。永乐朝开始《明实录》逐年年底记载该年的宝钞岁人数量,从永乐元年的五百多万锭逐渐递增,永乐十二年达到一千九百多万锭的高峰,此后岁入宝钞在一千五百万到一千九百万锭之间,持续到永乐朝结束的二十二年。宣德二年起我们看到岁人宝钞大幅增加,从该年的将近四千万锭跃升到宣德五年七千多万锭的最 高峰。此后宝钞回收量下降到五千多万锭。正统朝的岁入继续下降,从元年到十四年都保持在三千万锭左右。宣德朝开始努力执行回收宝钞的政策,增加许多收税缴纳宝钞的税项,其中最大的税项是中盐人钞,也就是让商人缴纳宝钞换取政府统制的食盐。从宣德一年起该税项 (盐课折色钞),与其它税项的总和(杂课钞), 成为回收宝钞的两种主要管道。纳钞中盐的政策是永乐二十二年九月户部尚书夏原吉提出的,永乐皇帝死于当年的七月,新皇帝继位后马上检讨宝钞不通的问题,确定加速回收以稳定钞价的方针。这些岁人宝钞数字不尽可信,顶多提供一个回收趋势的参考。像正统朝的岁人,几乎年年都差不多,更不可靠。

 除了利用财税手段回收宝钞之外,明朝政府有时候也采取停印新钞的手段,减少宝钞的流通量。《明实录》记载洪武十七、二十四、二 十八年,永乐十九年,洪熙一年,宣德三年朝廷都曾下令停造宝钞。有些停造的命令可能没有纪录下来,例如洪武二十四年的停造令写明 “复停造宝钞”,可见之前已经停造过。



职称
论文

期刊
发表

加急
见刊

写作
咨询

课题
专答

编辑
顾问

关注
我们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