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伦理与艺术的善

时间:2018-09-19 编辑整理:宋 铮 来源:早发表网

艺术伦理的根本指向是艺术的善。艺术的善是艺术品与艺术家的共同价值在 伦理道德方面的要求、改造和提升。艺术道德是对艺术伦理的内在探求,表现出与一般道德 相异的再生性特点。如果说艺术是把客观的主观化,那伦理就是把主观的客观化。艺术伦 理就是从客观到主观再到客观的理论衍进过程。这样一来,它就必须要容含进生活世界的 一些客观尺度,并加以变化。伦理道德正是这样的尺度。同时,由于艺术的审美特性,也使 艺术的善有了超越一般伦理道德尺度的可能。艺术求美、伦理求善。但在大众生活和日常 话语中,它们被简朴而精确地表达为美好。破解当代艺术危机,促动人类进步,唯一的选择 就是既美又好。艺术的善就是美好一体、又美又好的艺术伦理建构。

关键词 艺术;伦理;善

什么是艺术伦理?艺术伦理何以可能?艺术伦理研究的根本目标是什么?这些思考涉及到艺 术伦理的理论根基问题。是艺术伦理学理建构,展开艺术伦理批评实践的前提条件。但是关于这个 问题,目前还缺少系统有力的论证。

艺术伦理研究的根本指向是艺术的善。所以剖析艺术伦理问题,也可以结合艺术的善寻找答 案。对此,我们从三个方面加以论证:一是艺术的善与一般的善的异同点。探究艺术的善的存在合 理性;二是艺术道德与一般道德的关系。向内把握艺术道德的独特性;三是艺术的善如何伦理的实 现。这三个方面都指向艺术伦理的本体,因而是解答以上问题的关键。

一、艺术的善与一般的善

要想证明存在艺术的善,就得先确认存在一般的善。然后再澄清两者的关系。因为如果实际证 明没有一般的善,那艺术的善就无从谈起了。如果证明艺术的善与一般的善完全相同,那么艺术伦 理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必要性。反之如果证明艺术的善与一般的善完全不同,艺术的善并不是善, 那么艺术伦理就成了伪命题

存在一般的善是人类最基本的价值共识之一,康德将其称为“善的意志”。他强调:“在世界之 中,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善的意志,没有什么能被设想为可被称作无条件的善的东西。”不过也有 一些道德虚无主义者矢口否认一般的善的存在,企图撬动人类这座理论大厦的基石,以此摆出现代 性的姿态。但是他们一方面发表否定一般的善的言论,一方面却又表现出对于善的希冀。即使是尼 采,也终究无法回避善的话题,并不断地向古希腊、日神和酒神处寻求理想中的善。

然而艺术作为社会的审美意识形态有别于生活世界的一般事物。艺术品作为表意的物性文本 与造像的精神文本也不同于普通物品。艺术家作为从事审美生产活动的主体更与日常生活中形形 色色的人有明显的差异。所以,在艺术这一社会生活、精神生活、理想生活相交错的特殊领域,考察 艺术的善是否存在?从哪个角度入手剖析艺术的善的存在?就需要专门地予以说明。

在这个问题上历来就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艺术是独立的审美活动,反对伦理道德的影 响和制约,即因自律而非善的艺术;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艺术必须遵从伦理道德的衡量和评判。即因 伦理道德而善的艺术。前一种观点在现代艺术理论中获得长期的认同和发展。后一种观点则在古 典艺术理论中取得了较高的地位和广泛的认同度。目前这种分歧和争论仍未减弱,反而有愈演愈烈 的态势。前者的理论要害是以艺术的审美价值或者形式趣味遮蔽、掩盖了其他方面的价值。后者的 理论要害则在于把艺术驯服为伦理道德的附属品。强调艺术的善只不过是一般伦理道德在艺术领 域的应用。这种观点强势而且激烈,但是始终缺乏缜密的理论支撑,更与事实不符。因而不能说服 人们的质疑。

不过以上的分歧也给我们一些启示,即可以尝试从艺术出发探讨艺术的善,而不能仅仅从伦理 道德出发。作为社会文化资源和审美意识形态共体的艺术浸润于人类的整个生活世界之中。在过 去,艺术一直都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艺术与人类的社会生活相连相通,无法分割。 如果我们坚信,生活世界中存在一般的善,那么也就不能否定存在艺术的善。在现代,艺术更不可能 与生活世界及其中的伦理道德隔绝。相反,艺术中的伦理道德问题只会变得越发醒目和重要。艺术 只能对伦理道德采取赞同或者反对的姿态,而不可能圈禁出一个没有伦理、不见道德的领域。所以 我们可以确认,艺术的善是一定存在的。

如果承认艺术的善确实存在,那么澄清艺术的善与一般的善之间的关系就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在以往的艺术理论与批评成果中,人们往往把艺术的善与一般的善混同,而不加区别。让一般的善 叠合甚至取代艺术的善是其通病。伦理道德不能够代表艺术的全部质素,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如 果把艺术简单理解为伦理道德的某种表现形式,就有可能会导致艺术的伦理道德化。导致把一般伦 理道德尺度原封不动地硬塞给艺术,造成对艺术自身特性、生命与活力的钳制。同时,认为艺术的善 与一般的善完全不同的观点显然也是一种保守和倒退。所以艺术的善与一般的善之间不但有密切 的联系,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以上的分析告诉我们,不能把艺术伦理看成是艺术与伦理的简单排列组合。生活世界中的一般 伦理道德尺度在向艺术领域渗透的过程中,其自身也由于艺术的作用而产生某些变化,这些变化也 就是艺术对于生活世界中一般伦理道德尺度进行改造和创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艺术伦理与一 般伦理的关系和意义就会跟着发生变化,从而产生出新的联结和作用方式。不过艺术与伦理的原有 内涵和特性并未因此消弭。或者正是从这样的本体视角,马利坦提醒人们说,“艺术是一种善,不是 道德上的善。

如果将一般的善的理论不加区别地套用到艺术中就很可能会滋生一些问题。尼采用一般伦理 道德的尺度衡量艺术而做出过偏执的评论。他看到莎士比亚在其作品中表现了激情,就加以评论 说,“戏剧家一般是相当恶的人。”同时又强调“艺术的造作,把艺术的不道德大白于天下。”很明 显,其理论的要害就在于它否认了艺术虚构或扮演的合理性。虚构或扮演是艺术的手段,说谎或诚 实是一般伦理道德,不应该将艺术虚构或扮演等同于说谎。艺术的善具有自身的特殊规律。在过 去,有一些女演员由于扮演过交际花、舞女而遭到羞辱、嘲笑也是这种观念误区造成的狭隘。混淆或 者无视艺术的善与一般的善之间的差别势必会给艺术家带来沉重的思想包袱,影响创意思维的驰骋 和创作水平的发挥。

马利坦说:“艺术是实践的智性的善,这种特定的智性的善同应完成的客体有关。”他讲的这个 客体是指艺术品。艺术是物性媒介与精神诉求结合的产物,即主体实践智慧的物性显现。艺术品与 艺术家是艺术的规定根据,两者缺一不可。艺术是艺术品与艺术家共同价值的体现和凝聚。所以, 艺术的善也可以被看作是艺术的这种共同价值在伦理道德方面的要求、改造和提升。

二、艺术道德的特殊性

一般的善的理论资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先验论。认为善源于先验的或者宗教的世界,是绝对的、最高的、彼岸的善;二是德性和德行论。认为善源于人内在的道德质素及其引发的行动;三是 实践智慧论。认为善来源于外部的生活世界,是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实践积淀的智慧。这三种观点都 有着众多的支持者。但是后两种理论在今天占据了主流地位,并被加以融合。探讨艺术的善,也可 以尝试从这几个方面展开研究。

艺术的善强调主体的高度自治,所以向内探求艺术道德十分必要。关于艺术道德,有三个问题 需要解决:一是艺术道德与一般道德有哪些相同或相异之处;二是艺术道德对于艺术究竟有什么意 义;三是艺术道德对一般道德能否施加影响。以下,我们将从艺术品出发对艺术道德问题展开分析。

道德是主体的内在尺度和行动尺度的共体。个人、社会、国家的本质规定和价值判断总是建立 在对道德客观存在的基本认知的基础上。道德是具有鲜明主观色彩的心灵流动和实际行动。同时, 我们也不能否定道德有着深厚的现实来源和社会基础。现实生活中,道德由自律向他律发展,积淀 和丰富自身。

可见道德虽然带有明显的主观色彩,但是仍然有着具体而生动的客观尺度。我们不妨以艺术经 验的事实依据来加深理解,以毕加索的杰作《格尔尼卡》为例。1937 年,受西班牙政府的邀约,毕加 索正在为巴黎举办的世界博览会准备一幅装饰画。正在他构思期间,4 月 26 日,西班牙北部的巴克 斯小镇格尔尼卡不幸遭到了德国飞机的轰炸。这个小城从人间乐园转瞬间成为哀嚎遍野的坟场,大 量平民失去了家园和亲人。毕加索得知这个惨剧之后义愤填膺。于是决定以此作为创作的题材,通 过艺术作品来表达对战争灾难的强烈控诉,以及对死难者的沉痛哀悼。

悲悯是道德情感,灵感是艺术能力,悲悯能够激发出艺术灵感,就是艺术家与一般人的区别。一 般人、艺术家都会遵从道德的尺度,不过,毕加索的画却是对于道德情感的艺术转化。可见一般道德 与艺术道德并不完全等同。艺术家具有把道德转化为艺术的自觉,艺术品则成为道德得以表象和发 生变化的资源和形式。

一般道德还有可能会涌动于心间一时无法释放,或者仅仅诉诸于言论表达,主体也未见得会采 取哪些必要地、有针对地行动。艺术道德则不然,它必须付诸于必要而有针对性的行动,这个行动就 是创作,行动的结果必须是艺术品。不然就不能称之为艺术道德。

在这幅画里,没有飞机,没有炸弹,也没有他最想抨击的德国法西斯。这里只有被战火摧残的鲜 花、断裂的肢体,号啕的母亲、求救的妇女,断臂的男子、长嘶的马匹。毕加索运用象征、抽象和立体 手法,通过超时空的形象组合,表达愤懑、抗议和批判。支离破碎布满画屏的黑白灰色块则成为祭奠 艺术的主色调。可见,艺术道德往往呈现于具体而生动的艺术形象和可贵的细节之中,而非一般道 德的抽象训条。

一般道德在进入艺术领域后一定会由于艺术的作用而产生变化。蔡元培说:“礼之德方而智,乐 之德圆而神”。这十分精辟地点明了一般道德与艺术道德之间存在的区别。对于艺术家来说,应当迅速将一般道德转化为艺术创作的沉浸、艺术技巧的圆融和艺术想象的畅神。罗斯金强调艺术 “只能在平静的心境下进行,甚至徒有决心意志都不能获致心气的和平,这须依赖气质品性。”也是 在剖析一般道德与艺术道德之间的这层区别。所以,艺术道德的考量要考虑到艺术家的品性、定力、 功力、眼界等多方面的因素,同时更需要结合艺术品来加以认识。不能简单套用一般道德的尺度。

艺术家往往会把注意力放在生活中的道德焦点和道德困境上,通过艺术形象传达出对于道德问 题的态度,但是并不仅限于此。《格尔尼卡》这幅作品突破了格尔尼卡灾难本事的复现和控诉的层 面,从艺术家的内心激荡一跃成为生命关怀的结晶,成为对于整个人类的苦难命运的反思和祭奠。

艺术还能够使道德的影响力穿越时空局限,焕发持久的光辉,艺术道德因而成为一般道德的典 型记忆。反过来看,艺术也能使人类保有的伦理道德信条丰满起来,鲜活起来。克莱尔评论说:“如 今,《格尔尼卡》这幅艺术作品,在巴斯克小镇惨剧发生六十年后的今天,在唤醒我们对这一惨剧的回 忆,而非当时的报纸或教科书上科学的历史。今时今日同过去一样,艺术作品能以耀眼夺目且具决 定性的方式见证历史,而其他手段只能提供贫乏、转瞬即逝或难以处理的信息。”以上,都体现出艺 术道德对于一般道德的凝聚力量和超越价值。

可以说,济世利民的艺术自觉、沉潜笃定的心绪凝结、精深微妙的表现能力、超越时空的大胆想 象、解剖人性的现实关怀相交融,才是把握艺术道德的关键。为什么要把表现能力也列入其中呢? 很显然,就艺术创作而言,原初的创意设想与行为结果即艺术品之间有赖于这种表现能力。所以,表 现能力也成为把握艺术道德必不可少的参考条件。

艺术家的道德使命的指向是创作出优秀的作品。所以,艺术道德虽源于一般道德,却是指向艺 术创作,诉诸于艺术品,以艺术成就来加以确证。艺术品中,艺术形象的言行体现出一般道德尺度, 艺术家在创造艺术形象的过程中,不管其有意无意,也都会将道德的判断和思考注入其中。从而打 破了“以一己是非为绝对是非”的立场局限,展开关于道德反思的反思。同时,还促使主体从旁观者 的角度审视自己,揭露一般道德中的盲点和弊端。所以艺术道德可以看做是以一般道德为基础,却 又因艺术而发生变化的再生性道德。“再生性”可以这样理解,“不是使世界从属于道德原则,恰恰 相反,而是从世界引出道德原则。”

虽然属于一种再生性道德,但是艺术道德也会对一般道德产生影响。比如,在西方,“人格”一词 就是从戏剧艺术中引申出来的。“人格最初指演员的面具,它掩盖演员自己的‘私人的’面孔并向观 众表明他在戏中的作用和角色。”这里,戏剧中的“人格”即面具是超越“私人”语境,传递公共精神 的艺术道德设计。正因为这样,它才有转化为一般道德的可能。“人格”虽然在今天已经成为一般道 德的词汇,却依然保有着一定的艺术气质。因为人格是“这种世界赋予我们的,而我们必须接受的,甚至是可以取得的面具和角色,是可以改变的。

艺术道德之所以存在,根本的原因在于人所共有的慈悲仁爱忠孝之心,在于人类对于公平正义 的理想信念。当艺术家面对着民众的命运疾苦、挫折离合之时,一定也会因此而产生真正的同情、通 感之心。所以,他们在进行艺术构思和创作的过程中,虽然也难免受到功利、欲望的影响,但是发自 内心的人性力量也一定会发生作用。

反过来看,对于某些艺术家来说,当他表现的对象和内容违背伦理道德价值的时候,就可能会不 断地遭受自己内心的谴责。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通过不当手段获得了名气和利益,但是,也会因此 而深刻感受到对于自己内心那一片净土的辜负和亵渎。这种感觉常常会如幽灵一般围绕在他的生 命之中。他的作品也就成为这段不堪过往的永远证据和终身污点。面对这样的作品他很可能会惶 惶不可终日,永远无法消除对于自己的鄙夷。所以,艺术品是认识主体艺术道德的记录和依据。

艺术道德的缺失必然会对艺术本身产生严重的损害和妨碍。艺术追求完美,道德缺失很可能会 给艺术作品造成难以弥合的缺憾。同时,也会影响到艺术家的创作能力的积累和发挥。这种人其实 也不会创作出真正优秀的作品。因为艺术家在作品中往往会面对一些重大的选择、评判和取舍,在 这个关键时刻,艺术道德的修养程度就会对作品本身产生深远的影响。罗斯金说:“一个虚荣或自私 的人不能作画。虚荣和自私必将使人烦乱、激动、焦灼、急躁”,“浅薄猥琐一类人不能作画”,“同样, 虚伪的人也不能作画。一个心地虚伪的人,在情况适合他的利益时,虽然也能偶然抓住一点真理,但 真理之间的相互关系,真理的全般面貌,乃至那足以使之成为有益的真理的种种因素,他却永远无从 窥见”,“唯有时时刻刻对真理耽爱不倦和虚心探求才能使人对真理的各个角度与一切方面有所领会 和把握,从而将其熔铸成为具有神奇力量的独创作品。”清代刘熙载说:“诗品出于人品。”“书,如 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也是在讲这个道理。可见,只有加强自身的品性 修养和艺术的功力修为,艺术家才能够创作出思想进步,反映正确的理想信念的优秀作品。

当前,艺术道德缺失的现象十分严峻,一些人将“发乎情、止乎礼”的优良传统完全置于脑后。为 了出名、为了钱,无论多么暴力、色情都敢写、都敢画、都敢拍。片面追逐金钱和名誉,急功近利。只 考虑个人利益丧失公共精神,缺少长远思考和整体眼光。还有一些人为了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一味 追求速度、数量和规模。造成艺术品个性消弭,同质化现象愈演愈烈。

这些问题屡屡出现值得深思,但是也得辩证地看。道德虽然是社会心理机制的衡尺,但是它的 具体表现却受到各种因素的左右。道德的表现也会由于时间、地点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应当具体问 题具体分析,不能把艺术道德当作大棒把人一棍子打死。艺术道德不是大棒,而是一种尺度。

艺术道德的存在状态及发挥作用的大小也取决于人的客观本质和客观处境,艺术道德的表达和 感知更是受制于具体的情境。艺术道德与艺术表现对象、题材、事件的刺激之间有密切的关系。艺术家如果能够坚持深入生活,直接感知对象、体会对象、理解对象,道德的资源就容易得到开发。如 若不能直接地感知、不能感同身受,道德就难以开发。所以我们希望艺术家能够深入生活实际、走进 创作对象的心灵世界和情感世界,这对艺术道德的涵养和提升至关重要。

三、美好:艺术的善的伦理实现

艺术的善既要向内探求,也要向外探求。除了主体化的、求诸于内在世界的艺术道德之外,是否 还有实现艺术的善的客观路径呢?

历史上,通过某些神秘性的、彼岸式的超验力量的震慑,而使艺术的善获得实现的理论也有存 在。对此,我们可以结合艺术宗教理论加以说明。艺术宗教是《精神现象学》中给出的概念,是黑格 尔艺术思想的重要部分。在精神现象学的语境下,作为主体精神发展的艺术阶段,艺术宗教是精神 “象”的必要条件和必经过程。艺术宗教就是精神把它在它自己的意识中呈现出来的“形态”提高 到意识自身的形式,并且把这样的意识形式提到自己面前。黑格尔认为,通过宗教式的绝对提升,艺 术品能够“成为精神东西对直观或意象的渗透”。主体也就能“意识到它自己的绝对本质。”于是“直 接性的规定性”就能够“过渡到普遍的思想。”可见,艺术宗教是通过艺术的方式抵达到精神制高点 的精神哲学命题。帮助艺术成为彼岸化的、最高的精神的显型。艺术宗教能够唤醒主体意识到自己 的本质,使个性的“形象”具有“过渡到本质”,及“过渡到普遍性”的可能。即通过“形象”彰显绝对 精神。这个理论告诉我们,艺术宗教就是通过对艺术的无限提升和彼岸化的安放,借助超验的绝对 力量促成单一物与普遍物的同一。

西美尔站在艺术宗教一体的立场重申了宗教结合“感官”而形成的巨大精神提升力量、自省力量 即向善力量,这与黑格尔的艺术宗教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他强调:“只有上帝和艺术才是确定属于 我们灵魂的,因为我们相信上帝,我们欣赏艺术”。“一切宗教性都包含着无私的奉献与执着的追 求、屈从与反抗、感官的直接性与精神的抽象性等的某种特殊混合;这样便形成了一定的情感张力, 一种特别真诚和稳固的内在关系,一种面向更高秩序的主体立场,主体同时也把秩序当作自身的东 西。”在这里,宗教能够使“主体立场”能够面向“更高秩序”,因而与艺术有同工之妙。

艺术宗教要将日常的东西神圣化、至善化。不过很显然,这种实现艺术的善的理论是一个比较 玄妙的话题,它用彼岸的神性的超验取代了此岸的伦理的超越。虽然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却已经 在整体上落后于时代了。即使连黑格尔也必须承认艺术宗教的现实精神应当是伦理的。他说:“艺 术宗教里能意识到它自己的绝对本质的现实精神是什么,那末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回答:它是伦理的或者真实的精神。”。黑格尔在这里一方面肯定了艺术宗教的超越性,同时也在质疑它的超验 性。在实现艺术的善的过程中,树立崇高的目标,发挥精神的引领作用,是这些理论留给我们的启 示。探讨艺术的善,往往是在特定的时间、空间范围内针对某一特定的艺术现象而言,不能虚无化、 神秘化、绝对化。可以肯定的是,艺术的善不仅具有既在的规定根据,也有时代性、民族性和地域性 的特征。因此应当在人类自由和解放的客观现实道路上寻求艺术的善。

艺术的善的实现,必须寻求伦理式的解决。如果说艺术是把客观的主观化,那么伦理就是把主 观的客观化。艺术伦理就是从客观到主观再到客观的理论衍进过程。作为一种社会化的审美意识 形态,艺术有让自己客观化,借此实现其客观价值的诉求。这样一来,它就必须要容含进生活世界中 的一些客观尺度,并加以变化。伦理道德正是人类生活世界中遵循的重要尺度。所以,艺术的善的 研究,可以看作是对于艺术客观尺度的某种追问。同时由于艺术的特性,也使艺术的善有了超越一 般伦理道德尺度的可能。

马克思对此有过非常著名的论述。这就是,“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 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 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

对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艺术并不一定非要固守某些既定的客观尺度,反而可能表现出对这些 尺度的吸收、改造、强调、反思甚至是批判。进而希图规划出一个更高的尺度,即马克思所说的按照 “美的规律来创造”的美的尺度。将艺术的客观尺度提升到“美的规律”的水平,一直是人类艺术活 动的宗旨,即“以美启善”的基本逻辑。实现艺术的善,就必需探索、掌握和运用好“美的尺度”。

艺术需要有自己的伦理,更需要发掘和完善自己的这种伦理。即实现个体性与普遍性统一的客 观价值的伦理。它既是艺术自身的“道”,同时也是生活世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尺度。艺术伦理的 “道”并不是一般的尺度,而是“美的尺度”。艺术伦理考量的重心,主要是在艺术客观化的向度中与 一般伦理道德相连相通,相互作用的那些部分。

艺术求美,伦理求善。然而,美与善终究还只是专家们的话语独白。在生活世界和大众语境中, 道德上的善转化为价值上的好,被简朴而精确地表达为美好。艺术伦理的现代性路向,体现为美好 一体发生动摇甚至遭悖离后引发的三大精神危机:一是美的滥用难以遏制,夸大艺术自律、鼓吹技巧 主义,以美的名义否定和放逐善。人的精神世界不断遭到悖伦理,却以美的名义包装的“艺术”的侵 蚀;二是善的脆弱性日益凸显,艺术的伦理厚重感缺失,承受着不能承受之轻,走上纵情声色的道路。 其实,艺术娱乐化倾向的最大症结并不是将人引向快乐的海洋,恰恰相反,而是让这种快乐变成了缺 乏客观价值的轻浮;三是美好一体的理想又皈依给宗教,艺术伦理守候的美好境界失落,难以挽回地 祛魅。艺术不见了发现总体的感觉,缺少了回归生活本身的智慧,被宣布正走向终结。所以,破解当代艺术危机,促动人类进步,唯一的选择就是既美又好。如果说一般的善是追求“好”,那么艺术的善 就是追求“美好”。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艺术的善正是美好一体、又美又好的艺术伦理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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